tuan88 wrote:
你沒看原樓主的標題
建商要求設定第二順位
難道是銀行貸不下來
建商要補差額嗎?
這要看原PO的合約寫了什麼
原PO不看..沒人知道內容到底怎麼寫
如果我是建商
除非建商有保證貸款幾成..不足建商會貸給買方
如果有..那沒的談..建商該為自己的合約買單
就貸的就貸..該借就借..
不然如果合約沒有..而原PO付不出錢來
不管原因是什麼..只要原PO在合約期限內付不出來
直接依把他已付的錢能沒收的部份全都吃掉轉賣就好(違約就是沒收)
這才是合理合法的做法
馬里隔壁...談法時你要人家跟你講理..講理時你要和人家說情..說情時你又要談法..
誰理他貸款夠不夠
誰理他弱不弱勢
這到底是關建商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