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開箱有沒有錄影 消費者七天內想退就退 業者在網頁上寫的任何條件都不會成立的
七天內不給退 告到消保官處 業者 輸面 非常大
消費者為一要做得的是 保留 七天內退貨的證據 電話錄音或者電子郵件 或者信件
電話錄音記得要告知對方正在錄音 這是當作有效證據的方法 不然對方可告你妨礙通信秘密
你贏了消保法卻輸了妨礙秘密罪(一般業者不會這麼機車)
lishen wrote:
PCHOME條款上也有寫 7天是猶豫期 而不是試用期
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請留意,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原狀(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並且保持完整包裝(包括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請不要傻傻的廠商的文字給戲弄了
那段文字純粹想讓你自動打消退貨
事實上 消保法絕對沒有猶豫期試用期這種差別
網購送來七天 只要你不是蓄意破壞 都可以退
只要你依法 七天內退貨 消保官一定站你這邊
雖然我沒試過 我不相信筆電買來 我註冊後退貨 廠商可以不給我退
我還沒澳到這種程度 萬一真的不合用 退貨是一定要的
倒是現在網購都會送小贈品 那個才是重點 搞丟或少放 廠商都不會給你退
這個是故意挖給你跳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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