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梯次數位無線電視釋照規劃」(草案)公聽會,提出關於DVB-T2意見的單位與發言內容,摘要如下:
公共電視發言:
這次二梯釋照有規定要 DVB-T2,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決定。
為什麼呢?因為第一個就是通傳會自許要技術中立,[後面省略]
消基會代表台大電機系教授:
[前面省略]此次釋照要求 Full HD Program,然後就是剛才有先進提到,就是要限制 DVB-T2 的選擇。
雖然 DVB-T2 它有覆蓋率良好的優點,可是這個覆蓋率這個問題可以用其他簡易來解決,不需要強制限制傳播的技術,因為我們只要要求 Full HD Program即可。
公共電視第二次發言:
有關於剛剛提到 DVB-T2 的問題,我們這邊延伸的說法是說,政府在今年6月的時候完成數位轉換,既有業者與民眾相關的宣傳成本與宣傳我們也做下去了。
民眾現在購買到的是 DVB-T 的機上盒,現在開出 DVB-T2 的規格,是否對於已經購買的民眾有欠公允。
NCC 為了這次數位轉換,也投入了 2.6 億的預算,為低收入戶來購買機上盒,現在再開出 (DVB-)T2 的規格,在預算的使用效益,跟民眾長遠的權益方面,也應該要思考這方面的問題。
整體來看 DVB-T2 這個規格,為了兩張執照所開出來,相關要投入的整個社會成本是不是太高,民眾長遠的效益這兩邊的平衡底下。
這是未來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是應該站在民眾的權益和技術中立的立場,來思考整個技術規格解決的問題。
聯意製作第一次發言:
本公司對於 DVB-T2 方面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本公司覺得在 DVB-T2 或 (DVB-)T 的選擇方面,希望貴會給予業者自由選擇的權利。
因為 DVB-T2 現在是剛開始,對於行動接收方面有一些不是很好的接收[無法辨識],對於這個規格方面,本公司是希望給業者自由選擇的權利。
賴文惠第二次發言:
我也呼應一下(DVB-)T2的部分,如果說這次草案裡面,希望二梯業者用 DVB-T2 標準的話,對觀眾來講,我想剛剛也有同業提到,現在觀眾就看不到 (DVB-)T2 內容二梯業者的節目,現在的盒子都看不到 (DVB-)T2的內容,如果二梯業者用(DVB-)T2播送,沒有人看的到,那二梯業者的權益何在。
NCC 在這次釋照草案裡面的政策目標揭示,說要建構數位無線電視平台,成為跟有線電視相抗衡的收視平台,如果在無線數位電視平台,技術標準本身就一國兩制,那要怎麼跟有線電視抗衡。
我想不至於說抗衡,而是無線數位電視是作為觀眾在數位時代收視,另外一個新的選擇的話,也希望通傳會在整個釋照過程當中,也能重視無線電視這個平台的價值。[後面省略]
會議記錄全文請參照後續 NCC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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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梯無線電視釋照,若NCC執意指定DVB-T2,針對觀眾資訊不對稱,應善盡告知與保護消費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