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訂車後,到港才發現型號不對-IS300-北都

買車買成這樣也太累了,要是我就不要這台車,訂金還我,過一陣子再來買
原來這個所名聲如此不好。。。
支持樓主,
不然都是要消費者吞下去,
車商連合約都不遵守了,還涉嫌改合約。。。
消費者真的很弱勢
祝板主順利!

GoldDeath wrote:
更新今天進度 : 再...(恕刪)
這也太誇張了
台灣消費者通常是弱勢
尤其常常都被合約陷阱牽著走
這回樓主要堅持不要被搓湯圓
讓廠商知道消費者的權益不容被忽視
更新今日狀態



打電話到新竹縣消保會確認了,他們已經發紙本公文到當初申訴的對象公司地址。
有後續消息會再更新給大家。
如果這很明顯是LEXUS的錯,那根本沒有處理問題的誠意吧!
看了那三個條件真的很難讓人接受...

賠雙倍訂金再去重新訂車都比較划算,而且這還不包含樓主無車可用的時間

希望樓主能談到理想的賠償條件
今天跟法扶的律師諮視訊詢過了

(時間真短,只有20分鐘)


根據他所述:

1.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二條為買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可要求法定利息
2.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三條為賣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得加倍返還訂金
3.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九條主要為買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可要求法定利息

這意思其實就是代表著這份買賣約定事項為不平等條約,你犯錯就沒收訂金,他犯錯還得主動跟你解約才賠兩倍,而且還非強制
跟前面幾樓貼的那個新聞很相近,得看法官怎樣判。


諮詢的律師說,如果要上民事法院,必須證明你有損害,單純的等待時間,難以認定有實質損害,也就是怎樣換算成錢。

我們公司正好有Car plan的這個措施,針對1950cc的車型補助如下
每月10000 燃料補貼
每年5.5萬保險補貼
補助期間為車子出廠後倒滿10年為止。
公司有正式文件,看來也可以用這一點來上民事法院進行攻防。


另外律師也建議,先把目前的消費者申訴調解跑完,再去提告民事,以免被法官打回去調解。
消保官助理表示,目前狀態是請企業方回覆,要先等15天,如果他們不處理或是跟消費者沒共識,才能申請調解會。



還來不及問到詐欺的部份,看來又得再約一次了。
如果難以用純民事的方式,就只能用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告,前提是這個詐欺要成立。

詐欺跟違造文書 你要如何證明 營業所是故意?
也許真的是 流程疏失訂錯車...

WIKI內容:
---------------------------------------------------------------------
法學界多數學說認為所謂的故意,是指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有認識並有意使其發生的主觀意識,這種主觀意識又稱為直接故意。另外,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有認識且犯罪事實的發生不違背本意時,則稱為間接故意。刑法原則上只處罰故意的行為,例外才有處罰過失的行為

GoldDeath wrote:
今天跟法扶的律師諮視訊詢過了

(時間真短,只有20分鐘)


根據他所述:

1.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二條為買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可要求法定利息
2.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三條為賣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得加倍返還訂金
3. Lexus買賣契約的約定事項,第九條主要為買方權益,解除契約時可要求法定利息

這意思其實就是代表著這份買賣約定事項為不平等條約,你犯錯就沒收訂金,他犯錯還得主動跟你解約才賠兩倍,而且還非強制
跟前面幾樓貼的那個新聞很相近,得看法官怎樣判。


諮詢的律師說,如果要上民事法院,必須證明你有損害,單純的等待時間,難以認定有實質損害,也就是怎樣換算成錢。


所以我前面就講,"得"跟"應"在法律上的意義差很多。

不過照前面貼的新聞,或許你可以主張契約不對等吧、不全然是有損失才能賠。

感覺真的要上法院才能解決,就看車主是不是真的要玩下去。

主張契約不對等這條件,下次諮詢的時候也會一併詢問律師,謝謝。
GoldDeath wrote:
今天早上11:20~...(恕刪)


天哪!看到整個很毛!
內湖的Lexus真的很離譜,我之前也是到這家看車,而且版大接洽到的業務跟主管服務的可是跟我當初洽談的可是同一組人馬。
我當初要買車 這家業務電話報價的跟我到現場要簽約當下所說的折價又完全不同,感覺超級差,完全都在用話術在誆你,當下很傻眼又很不舒服 根本就是在浪費我的時間,版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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