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訂車後,到港才發現型號不對-IS300-北都

看到樓主的訂單
突然注意到.....
我的訂單沒有課長簽名....一樣是北都的
我是否該留意擔心
GoldDeath wrote:
今天早上11:20...(恕刪)
好像沒有等的必要,資料已經齊全了,直接開打。



有後續再更新此篇。
看你貼第三條我才注意到這條,倒是他上面寫的是"得"而不是"應",這意義上差很多。

不過類似的狀況是也不是沒案例,給樓主一個新聞

買白車缺貨 獲判賠雙倍訂金

或許你可以直接給他們看新聞,能少些功夫。

Hayashi-Kiyoshi wrote:
看你貼第三條我才注意到這條,倒是他上面寫的是"得"而不是"應",這意義上差很多。
不過類似的狀況是也不是沒案例,給樓主一個新聞
買白車缺貨 獲判賠雙倍訂金
或許你可以直接給他們看新聞,能少些功夫。


我覺得你貼的這個案例不太一樣,新聞中的車主需等待下一批的新車,但下一批的新車售價卻提高了
車商要她自己補貼提高售價的金額,所以才會被判賠吧

上次保時捷的立領哥,不就也是交車時跟他原始的訂單不同(沒有加裝4D盤),然後他就開凱燕去撞保時捷的展示間
後來也不知道是怎麼處理,印象中他的訂金是給200萬
布萊德雪特 wrote:
我覺得你貼的這個案例不太一樣,新聞中的車主需等待下一批的新車,但下一批的新車售價卻提高了
車商要她自己補貼提高售價的金額,所以才會被判賠吧
上次保時捷的立領哥,不就也是交車時跟他原始的訂單不同(沒有加裝4D盤),然後他就開凱燕去撞保時捷的展示間
後來也不知道是怎麼處理,印象中他的訂金是給200萬



我也是必須等下一批車,但是下一批只有204萬
11/3所長來談的時候,以及後續北都的回應,擺明了就是要我生錢出來補價差。

走了消費者線上申訴這一步,下一步就是民事訴訟,提告。
證據都已經備妥
正在研究怎樣寫B44B民事起訴(一般)狀,會需要不少時間才能妥善的寫好,請律師代筆是最快的了,但這是難得的經驗,我想自己做。

根據Lexus的約定條款,我可以就近在新竹縣提出民事訴訟,因為當初刷卡的地點,是在新竹縣,有業務的Line為證。
後續給付訂金,也是在家裡/公司做的。



另外,正在依照爆料公社需要的格式,提供爆料資料,各位如果有其他提議/管道,請不要客氣,都來。



下面是約定事項的圖檔,請各位參考最後一條。

Hayashi-Kiyoshi wrote:
看你貼第三條我才注意到這條,倒是他上面寫的是"得"而不是"應",這意義上差很多。
不過類似的狀況是也不是沒案例,給樓主一個新聞
買白車缺貨 獲判賠雙倍訂金
或許你可以直接給他們看新聞,能少些功夫。



問題不大,我的需求是車,他們必須履行合約。
就算照合約第二條,他們也沒有立即通知我解約,而是到了11月底車子到港了才說,責任重大。
剛剛得知的最新消息

其他Lexus業務告知,看到了買賣契約書上的文字
發現SFX內部代號 CRRBA 應該是179萬的車型,而不是186萬的
CR : 179萬的領航勁化頂級版
R : 紅色外觀
B : 黑內裝
A : 飾板


而且北都買賣契約書上,CRRBA這個黑字是後來補上的,我手邊留存的版本"沒有寫"


如果以上屬實,也就是說,我付了20萬訂金之後,他們以詐欺的方式作業。

剛剛已經有數位版友提供了車子代碼,其中不乏訂單照片,幫助非常大,既然北都想隱蔽如此明顯的事實,我就不用客氣了。

GoldDeath wrote:
剛剛得知的最新消息

其他Lexus業務告知,看到了買賣契約書上的文字
發現SFX內部代號 CRRBA 應該是179萬的車型,而不是186萬的
CR : 179萬的領航勁化頂級版
R : 紅色外觀
B : 黑內裝
A : 飾板


而且北都買賣契約書上,CRRBA這個黑字是後來補上的,我手邊留存的版本"沒有寫"


如果以上屬實,也就是說,我付了20萬訂金之後,他們以詐欺的方式作業。

剛剛已經有數位版友提供了車子代碼,其中不乏訂單照片,幫助非常大,既然北都想隱蔽如此明顯的事實,我就不用客氣了。


如果CR是179那款的話,那我覺得這件事就真的很誇張。

這不單只是業務一個人問題,審約的人也沒把關。營業所是該拿出誠意解決問題,而不是拉著樓主一起承擔。

之前我簽約時業務就有講過之前也有這類案例,看來這營業所內控真的有問題、問題才會又再發生。

希望樓主的狀況能順利解決。
內湖北都! 早點說嘛... 不要太意外...
豐田體系我只去國都 其餘的免談!
給我太多次不良印象了!
更新今天進度 :

再次致電Lexus 0800 客服專線,告知以下資訊:
1. 9/3的協調無共識
2. 發現訂車型號錯誤
3. 已經申請消保官協調
4. 協調失敗當日將直接送刑事詐欺訴狀以及民事買賣合同糾紛訴狀

客服人員看情況層級較高,轉接客服主管

主管表示,12/1致電時,案子已經交給內湖所的所長許捷處理,之後他將會作為公司的代表
消保官協調時,會是公司主管出面,出庭時則會有法律人員。




今天申請了法扶基金會的法律諮詢,時間是週五早上
將會針對以下情況進行諮詢:

1. 民事告訴,證據是否充分,訴狀草稿是否得宜。
2. 刑事告訴,證據是否充分。




目前不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想脫太久。
(刑事附帶民事會先從刑事調查開始,比較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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