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xus 訂車後,到港才發現型號不對-IS300-北都

樓主有理 繼續走吧

詐欺非常難 舉證要法官認同 不是01認同 台灣法院傾向嚴格判斷

民事契約解除 加損害賠償舉證 應該這樣而已

我經驗是 民事庭長會很希望你們進調解 因為目前未交車 頂多繼續等 不是交車瑕疵
今天在法扶進行第二次諮詢,上一次的律師因為沒有先看過資料,所以在解釋的時候就花了很多時間。
這次的律師似乎有先了解過案情,所以比較快進入了狀況。

結論:
民法上一定可以告,金額就是接近40萬(訂金返還+違約金),但是車商可以主張所謂的車子價值以及損失10%的天花板(第三條之一)
就算要賠,也可能依據法院的職權而有所調整。

可以主張賠償的點如下:

1. 北都內部作業疏失,因為訂錯車,不管是代碼還是後續處理,總之都是可歸責於賣方的是由。
2. 代碼背後代表的車型,只有上法院才能請求法官去要求北都提供車型代碼代表的車輛型號,買方去要求沒有強制力。
3. 詐欺以及偽造文書難以成立,因為只要說自己是內部疏失就卍解了,但是能當成法官判定民事賠償的條件之一。
4. 還是可以主張以買賣約定事項第三條之一來加倍返還訂金,如果有辦法證明自己有實質損失,在法院攻防上,會更有說服力。
(比如之前說的公司車子補助,等待時間難以舉證實質損害)
5. 民事起訴書上面的訴訟金額,以這次的案件,要包含訂金返還以及加倍違約金的部份,不能只寫違約金額。
6. 可以直接告,不用等消保官調解,上了法院就是法官調解。
7. 承6,如果有先在消保官調解會上調解過,文件或是錄音也可以給法官參考,節省調解時間,若賣方態度惡劣或賠償條件很差,也有機會讓法官傾向於買方一些。
8. 至於消保協調會/上告民事,都可以在新竹,因為下訂/簽約/消費者都在新竹,有充分理由在新竹做。



上週五已經收到消保官發給北都的公文副本(代表北都有收到正本),賣方必須於15天內回覆買方,否則買方聯繫消保單會申請協調。
打算在協調會的那天提告民事,估計要月底了吧。

加油,爭取你應該有的權利
影分身之術 wrote: 事退兩倍訂金這個事情
也許是我孤陋寡聞
目前還沒聽過買新車有這種前例(題外話 如果照兩倍訂金來算 我想經銷商整天有人買車又退訂 光收兩倍訂金就爽翻了)情
...(恕刪)


不曉得是不是我認知有問題?

依照樓主訂金20萬來說好了

退兩倍訂金意思照字面來說不是20+20?但其中那個20萬是自己的!並不是樓主賺40萬!

且小弟還尚未聽過下訂方退訂要賠償兩倍訂金!請問您是哪間營業所被收到兩倍?頂多就沒收訂金而已吧!置於你假如問會不會沒收訂金,我可以回答你 會!因為我被收過!了不起讓你轉訂其他車款!


小弟朋友開二手車行曾經聊天聊到 其實沒收的訂金是很可觀的 包含你貸款沒過件也算在內 所有有些車行並不怕你試車 反而希望你趕快下訂!


我滿支持樓主去討的啊!憑什麼車商自己有問題不能履約交車 交的車有問題還要自己吞?而且只退回訂金 根本沒損失啊!消費者退定卻直接沒收訂金?樓主加油!網路上酸民真的很多
附上之前的公文副本,正本在北都。





2018/12/19 :

跟預測的差不多,北都毫無後續動作,因此與消保單位申請協調會
預計於1/10 13:00 在新竹縣上述圖檔中的消保單位協調。



結果大概可以猜到,所以訴狀已經寫完,最近就要先去訴訟輔導科諮詢,以確保可以在1/10協調會結束當天完成遞送民事狀紙。
GoldDeath wrote:
附上之前的公文副本,...(恕刪)

希望樓主可以獲得應有的權益
話說小弟跟樓主是一樣營業所,明天要交車了...
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犯了個錯

為何商家就是不願意誠意一點讓消費者圓滿呢?

也是種美德阿~

GoldDeath wrote:
附上之前的公文副本...(恕刪)


盡早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吧!

因開始民事訴訟程序後,

中間開庭兩造辯論,

曠日廢時到不知何時才一審宣判?

對了,樓主是採自訴方式提起民事訴訟?

這種案件不需動用律師。
對,自主提出民事訴訟,訴狀自己寫。
目前等1/10調解會之後就會提告了。
那個擺爛的北都也不會提出什麼像樣的賠償,只是跑個程序吧。

GoldDeath wrote:
對,自主提出民事訴...(恕刪)


印象中,自訴提起民事訴訟,

視訴訟標的物價值,先預繳1/10保證金或裁判費?

太久沒複習民事訴訟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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