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去年11/9在旅展跟山富下訂3/25的日本團,但由於10人中兩位老人.4位小小孩,在武漢肺炎的疫情無法明瞭,決定在2/11提出退團要求。
山富一開始按定型化契約,告訴旅客退團有行政規費要扣款,但卻一直拿不出單據,還說我們的訂金全部扣在航空公司,但經了解根本還沒開票,所以無法證明他們的說詞。
拖了2天,終於在2/13說他們根據民法249條第二項扣留訂金10萬不得返還。但2/14旅客已向台中消保會.觀光局.認識律師求證過,確定旅展付訂視同簽約也將此訊息告知旅行社。
最後業務自認無法處理,只好將旅客的狀況告知質量管理部門,並留電話給旅客諮詢,但卻完全聯絡不上負責人。最後2/16接電話的小姐非常不友善,覺得任何退費糾紛不該找質量管理部門主管因而掛電話。
一間上櫃的公司卻如此處理事情,罔顧旅客權益,從去年旅展付訂至今3個月完全沒主動提出要簽國外定型化契約,已經違法發展觀光條例第29條,然後退團時依民法處理而非定型化契約。
已經向品保協會,觀光局,台中消保會提出申訴,再次要提醒大家最近退團要小心這樣的旅行社說詞,努力捍衛自身權益。我們又不是要退全部訂金,完全希望他們按國外定型化契約走,扣除行政規費.再扣5%團費,之後退回。
由於航空公司停飛,再次跟山富確認退團問題,在3/11已經順利拿回退費的費用,也有按國外定型化契約走,扣除5%團費(行政規費跟必要費用剛好都沒有)。有跟山富退團有糾紛的團友們,記得再去爭取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