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SH5866 wrote:
魅影夜蝶寫到:樓主...(恕刪)
我剛剛才去搜尋您的影片。
之前在本文中沒找到。
PAP 和 ACC、AEB不同。不能扯在一起。
優先順序應該PAP>ACC>AEB
當ACC啓動時,有可能AEB已經非致能。
而車道偏移也是有速度和感應上的限制。
2014年的舊片。參考,也讓更多準車主了解。
如果廠商手冊中沒寫,絕對有責任,不過也不是說一定要看完說明手冊才能上路。
比較特殊例子,幸福房車熄火天窗夾小孩頭,鄉民多數酸,讓小孩頭伸出天窗是駕駛責任,個人持不同看法,後來好像證實設計也是有疏失,可能手冊後來也加註了。
好像Volvo的車在自己倒車煞車有踩停或方向盤一定角度,系統還會幫你含著煞車呢(跟斜坡煞停或ACC煞很像),而PAP,也有車友卡到貨斗,所以技術沒有問題,都不建議用,這給技術不好的備用,這科技沒有ACC成熟。
PS、環景恐怕應該比PAP更重要。
另外有人提到ACC對靜止車輛沒有反應也不對,而是對速度差過大的感應不到(我剛剛特地再實驗)。
至於您標題下的也不對,AEB 對靜止物體是可以有作用的,而且AEB用到前雷達和前檔鏡頭,後方CTA只用到BLIS同樣感應裝置,你要求前方感應作用到後方,強人所難。倒車雷達和影像才是你可以要求的,這不是特斯拉。
若有不少PAP受害者,是可以集結反應要求車廠改進,甚至賠償(不過說明手冊就是最好的免責聲明),看是在那個環節要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