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膏 wrote:
依我家鑽錯管子為例...(恕刪)
依你例在訂熱水器前先標出管路位子 告知師傅如於標銘處鑽(錯)到管子要恢復原狀否則要告施工者 相對的如於你標銘處外鑽(錯)到管子 你負恢復原狀費用 不然誰敢接這案子 能有此口氣就有此gas
如#9 elffu水電師父不是神,沒有辦法感應牆內的管線,反而泥是屋主,房內管線應該要略懂,或告知可能有管,必要時花錢借儀器偵測(當然錢也是屋主付)。
台灣雖然在網路上有被稱恐龍法官的 但明理的應是多數 不是付錢者是老大 上法院不是原告定能告贏的
cutekiny wrote:
沒想到有這麼多人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