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0542 wrote:請問自己本棟住戶也不行嗎那住戶需調解糾紛不能找委員嗎 直找警察會不會小題大做...(恕刪) 找警察?那又更加地不干委員的事了.再說一次.委員是為社區服務.不是為特定住戶服務.你跟其他住戶.委員.或管委會有需要調解的案件.請逕行提告或送各地區調解委員會你可以去提告或找警察..那是民法所給於你的權利..
sun0542 wrote:我覺你離題了 我是...(恕刪) 我的意思是「假如」社區住戶是房仲等〈同樣也可以打內線〉,也有可能用此方式要電話↑舉例給你看為什麼要有↓的規定〈像你說的直銷人員也是同理〉所以依照SOP就是「規定一律都不能給」〈許多物業公司都有規定,被抓到違規會記過〉當然你會覺得不盡人情就是了鄰居間糾紛的問題的確應該找主委出面協調你或許可以留你的聯絡方式請她轉交給主委看看
sun0542 wrote:是嗎不全是為社區服務我們曾有位委員是為直銷而當委員來我家要講解直銷我不開門...(恕刪) 那是他個人行為吧這更不是社區事務..你可以為了他個人行為不開門..網路上說不清楚您還是去提告吧..記得喔.提告要有證據.最好有錄音錄影來當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