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津太郎 wrote:我知道父母親房子過戶...(恕刪) 首先 不建議用贈與 未來有一天房子要賣的時候你會後悔,房地合一稅嚇死你!!怎麼辦理:贈與人準備好權狀和印鑑證明丟給代書就好了!!!相關費用:贈與人繳交土地增值稅受贈人繳交契稅(拿去年的房屋稅單看公告現值*0.06或是去年繳的房屋稅*6)這就是你的契稅價格 頂多有一點誤差
父母每人每年有220萬的免稅贈予,超過父母要付10%稅金,因此可將房地做分割贈予,但每次辦理要付一次手續費。因此五年之後,你就得到2200萬的房地價值,但將來如果賣出3000萬,獲利的800萬最多可扣除400萬的自住免稅額。超過的部份則納入所得稅計稅。
meme貓 wrote:104年以前的房子用...(恕刪) 只要是贈與都是有的 而且超重由於房地合一稅的是以實價概念課稅,拿你賣房地產賺的價差金額來課稅,也就是「實際賣價」扣掉「相關取得成本」之後再乘上「稅率」當作課徵的稅額。如果父母將房產先贈與給兒女,再以兒女的名義出售,稅捐機關會認定被贈與人(兒女)的取得成本是「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現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