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子是在大型社區有公寓大廈管理法!!!這我知道
查了一下判例,內文有幾條是在法院判例有爭議的!!!
外牆在專有權跟共有權部分,我有些疑問?有大大解惑?!

土地登記法第 273 條
建物平面圖測繪邊界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建物以其外牆之外緣為界
二、兩建物之間有牆壁區隔者,以共用牆壁之中心為界;無牆壁區隔者,以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為界。
三、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載有陽臺之突出部分者,以其外緣為界,並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四、地下層依建物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所載樓層面積之範圍為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前已申請建造執照者,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已報核,並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六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期限申請建造執照之建物,其屋簷、雨遮及地下層之測繪,依本條修正前規定辦理

首先,你家的外牆就是屬於你家的,大家可以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第三項的規定
公寓大廈之起造人或區分所有權人應依使用執照所記載之用途及下列測繪規定,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一、獨立建築物所有權之牆壁,以牆之外緣為界。<——就是這裡
二、建築物共用之牆壁,以牆壁之中心為界。
三、附屬建物以其外緣為界辦理登記
四、有隔牆之共用牆壁,依第二款之規定,無隔牆設置者,以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區分範圍為界,其面積應包括四周牆壁之厚度。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所以窗戶旁外牆洗洞或陽台內牆面洗洞需經管委會同意?!
補充:剛有打去工務局詢問陽台內牆部分回覆牆面洗洞直徑20分內為免變工程免申請
因為查詢判例沒有一致性,如有違法是屬哪類法條?!民法?謝謝指教

資料來源:
https://www.land.moi.gov.tw/law/pda/mainframe.asp?LCID=32&lawname=%A6a%C4y%B4%FA%B6q%B9%EA%ACI%B3W%ABh&lcmod=%A4%A4%B5%D8%A5%C1%B0%EA102%A6~8%A4%EB28%A4%E9%A4%BA%ACF%B3%A1%A5x%A4%BA%A6a%A6r%B2%C41020287818%B8%B9%A5O%AD%D7%A5%BF%B2%C460%B1%F8%A1B%B2%C492%B1%F8%A1B%B2%C4101%B1%F8%A1B%B2%C4153%B1%F8%A1B%B2%C4240%B1%F8%A1B%B2%C4269%B1%F8%A1B%B2%C4283%B1%F8%BCW%ADq%B2%C4282%B1%F8%A4%A71%A1B%B2%C4282%B1%F8%A4%A72%A1B%B2%C4282%B1%F8%A4%A73&lCh1=%B2%C4%A5%7C%BDs%A1B%AB%D8%BFv%A7%EF%A8%7D%AA%AB%B4%FA%B6q&lCh2=%B2%C4%A4%40%B3%B9%A1B%B3q%ABh

https://www.facebook.com/wu0920340500/posts/747848178653330
文章關鍵字

小股9 wrote:
因為房子是在大型社...(恕刪)


po 張照片來看看,外牆洗洞的在整體大樓的實際位置?

說以我自己看到的新聞上磁磚掉落的權責問題

1.透天住宅如果有外牆磁磚掉落砸傷人一定是戶主(住那裏的)要負責
2.如果是公寓沒有管委會的情況下,好像就是住那一層的人要負責(可能有誤)
3.但如果是公寓大樓且有管委會的情況下,則是要全體住戶共同負擔責任

你是有管委會的情況下,整體的外牆應該屬於管委會責任,洗自家外牆洞應該是要先跟管委會報備告知,評估與責任釐清
萬一後續有外牆磁磚剝落的問題才比較知道如何處理

*法律好像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權限可以定制一些社區專法,除了違法的事項
提出表決,只要相當住戶同意(比例我不清楚),就可以適用管委會規範裡
外牆洗洞有無違法
外牆洗洞有無違法
外牆洗洞有無違法







;;; 有無違法,我是不懂啦,,
;;; 如果 整棟30樓每戶都各自外牆洗洞,能看嗎?安全嗎?
;;; 別告訴我,只有你一戶想外牆洗洞而已,,
yme1029 wrote:
說以我自己看到的新..*法律好像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權限可以定制一些社區專法,除了違法的事項
提出表決,只要相當住戶同意(比例我不清楚),就可以適用管委會規範裡.(恕刪)


印象中是如此,
如果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經寫明"不可有養貓狗雞家禽鼠蛇--->萬一跑出籠子",當然是不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說的很清楚,"有規定要寫清楚,還報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小股9 wrote:
因為房子是在大型社...(恕刪)
大樓不會給你洗洞啦
1.簡單一點的作法就是跟管委會報備
2.管委會不准就去申請建築設計變更(因為你是洗孔,不知道是否可以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但是這樣做會回到第一點因為建築設計變更須取得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也包含管委會.

所以雖然以土地登記法來看,獨立外牆是登記在室內面積內屬專有是以室內而論,
但是專有的使用變更還是受限至於建築管理法的約制.

再來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看外牆的管理維護權就是管委會,而管委會的組成就是區分所有權人.
只要在不超越建築管理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法而所做出的管理條例,並經由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並申報之,都是合法並且要遵守的.
也就是你所貼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

比較有爭議的應該是陽台內的牆面到底算不算大樓的外牆面,以土地登記法與公寓大廈管理法來說那面牆都是屬於在專有區域內(就像室內的隔間牆),但它又算是大搂的外觀面是比較模糊的區域.

若要真的要不違法就直接跟公家機關申請,只要它核准了就有99%一定合法
(至於剩下的那1%就要看公務人員的素質了.)
小股9 wrote:
因為房子是在大型社...(恕刪)

謝謝樓上大大,剛有打去工務局詢問陽台內牆部分,回覆牆面洗洞直徑20分內為免變工程免申請


小股9 wrote:
謝謝樓上大大,剛有...(恕刪)


樓主這只是從室內洗洞到自己陽台,且陽台還有相當空間並不明顯影響大樓外觀
這沒有問題啦(我猜想你分離式主機應該是要放陽台)也不影響大樓外觀,所以跟管委會沒關係啦



yme1029 wrote:
樓主這只是從室內洗...(恕刪)

洗洞目的是要安裝全熱交換器進風口!!
會有個護罩的進風口,沒管線機器外漏問題

剛有打去工務局詢問!!我等等還是直接跑一趟好了
謝謝各位大大回復

圖片來源: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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