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yd80 wrote:如果停車位不是在自家大樓底下,而且是有獨立產權的地下停車位 大樓停車位不太可能有所謂「獨立產權」!除非是停車位是獨立的不是共用車道,一開門就是馬路那種,只要是共用車道就一定是持分共有,您看一下停車位所有權狀,持分比例只要不是1/1或是全部,那就是共有持分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都一樣。至於能不能只停一輛機車,還是要回歸分管協議、住戶規約與管委會規定。
煉獄芭樂 wrote:原則上我個人會照管委會規定的走但是一般平面停車格,為什麼不能當子母車位?車格夠長汽機車都不超出停車格的情況憑甚麼不能停...機械車位的話另當別論... +1此外也可以增加一些"以價制量"的規定,譬如說:原本每部車要收管理費400元/月.(照明 鐵捲門 公共電費+管理員巡邏 監看)多停一部機車要再增加200元/月.如此也可增加社區管理費收入,皆大歡喜.
我們社區也是同樓上一樣..我們沒有機車位...而住戶有需求停機車在其私人車位內...但是因為車位有收管理費..( 照明電費 油漆 漏水 地面維護 車位遙控鐵門都是管委會在管理且支付費用 )所以要停機車..多一部機車多收一個月500管理費...只要塞得進你的車位...你要停幾台機車都可以 ...
就算社區規章有規定也沒用, 有判例車位禁停機車 大樓管委會敗訴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446966路邊停車重機都規定要停在汽車停車格裡了, 為何自家車位不能停機車?難道你買一間房子有規定只能住甚麼人嗎?更何況有人騎殘障機車, 一般機車位也停不下阿!!
剛剛研究了一下,看來敗因應該是管委會只是制訂停車場管理辦法,並未與規約中明文規定車位的使用限制所以才敗訴,拜讀其他律師的文章也有針對停車位限制做說明,畢竟車位所有權還是共有為主,以這種約定專用的車位而言還是受到規約的限制,ee21 wrote:不行,若該停車位為其...(恕刪)
arbou01 wrote:大樓的停車規約裡面...(恕刪) 我住的社區也發現很多汽車停車位裡面(平面車位),不但停汽車同時又停了一、二台機車呢p.s 我住的社區每戶只能提供一個機車停車格(免費),再多只要使用者付費也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