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樓上冒出電信基地台 江永昌:NCC縱容業者違法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江永昌今(4)日針對電信基地台設置審查放水召開記者會表示,他接到許多民眾反映,他們的住家頂樓不知道何時開始,冒出了一個電信基地台,但住戶本人卻從來沒被洽詢過。江永昌質疑,問題恐怕是出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並未依法嚴審,縱容電信業者用水塔等掩蔽物,來隱瞞民眾基地台存在之事實,甚至還放任電信業者違法,未備齊合格文件就放行設置基地台。
江永昌在記者會中提到一個案例,一位電信業者在12戶的公寓中,僅僅取得頂樓住戶1人的同意,就成功領照設置基地台,然而依據《電信法》,申請業者應提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江永昌質疑,NCC根本未依《電信法》來嚴審電信業者的基地台申請。
江永昌表示,基地台的執照效期是5年,期滿得展延,但依據《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台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展延是不需要經過住戶同意,民眾可能新買了房子卻不知道自家頂樓有架設基地台,應徹查全台有多少基地台是電信業者,未取得住戶管委會同意或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並通盤檢討申請及換發執照流程。
記者會中,NCC通訊業務科長蔡亮輝表示,會中所提到的個案已在日前完成會勘,業者承諾基地台將在8月底拆除,NCC已經做了必要的補救措施;江永昌表示,如果NCC是用這種縱容的態度在為全民把關電信業者基地台,那就不只是疏忽,而是包庇,在申請建置基地台時,就應該要拿到區分所有權人或管委會的同意,且要附上會議記錄,否則明明就是業者申請違法在先,住戶從頭到尾不知情,若NCC視法規於無物,恐將圖利業者,並成為侵犯民眾權利的幫兇。
5/8(二)晚上H13又測到電磁波.才半個多月又來了.(4/20(五)11:00至12:30搬了一卡車至板橋.)
5/9(三)H13又測到電磁波.白天沒有,晚上才有.G12溫差3度.
H13通報里長,NCC.
請NCC晚上測,結果NCC說只能白天測.晚上下班了.
5/10(四)H13 G12均有電磁波.溫差約3度.
5/11(五)測不到電磁波了
5/14(一)傍晚搬家公司來了,搬了兩卡車
5/15(二)NCC來測電磁波.真是奇怪,搬走了才測.
或者說:為什麼要測之前,業者就知道要搬走.
結論是,搬走了當然測不到.
6/4(一)H13陽台測到電磁波,再通報里長,NCC
6/5(二)里長通知-NCC說:請房東晚上來開門,讓大家進去H12看.(NCC被我們煩到不行了)
結論:確定搬光了. 終於落幕了
最後感謝神通廣大的NCC,竟然知道我們不知道的房東,還可要求房東開門讓大家進去.
NCC每次來測都偷偷摸摸的,深怕屋主發現似的.大家要求要進屋看,都告訴我們沒搜索票不能進去.
現在竟可要求屋主開門,還說個資法,所以不能給我們屋主姓名電話.敝人對NCC"守法方式"深感佩服.
感謝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