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我覺得13F講的是正解別人要做什麼其實你管不著你管得著的部分就是別人影響你的部分例如燒檀香的部分別人沒有權力要求你吸他的二手菸所以你可以就這部分跟公家單位檢舉要求公家單位以公權力介入處理至於他家門前要掛什麼基本上如果你無法提出在法律上可以舉證影響你的地方那你恐怕也很難要求對方要作什麼事情所以一切的紛爭其實都應該用法律的觀點來看待因為這是最基本的底線t26dx wrote:越迷信的越窮......(恕刪)
Kevin4931 wrote:他們家很可憐,一堆不知道啥東西纏著他們又經濟困難所以他們才不得以拿很多自以為的法器想要安慰自己人家已經過的這麼辛苦, 每天跟你看不到的世界在作戰, 你就可憐可憐他們吧 +1我也認為會過於迷信的人通常都蠻可憐的(只是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遇上惡鄰居最後無法忍受只能搬家 ! 我先前住的大樓, 對面鄰居(租屋戶)2~3天就麻將打通宵, (應該是賭間) 三不五石就x樵聲, 煙味飄過來, 報了幾次警, 依舊如此, 只能怪素質太差的鄰居, 住了11年後轉手出售, 搬家當天, 居然過來跟我道歉, 真是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