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社區"消防管理人"證書


t0074205 wrote:
不過如果樓主不是擔任委員的話,應該也不好發聲才是,或者頂多找委員表達意見,很難由樓主自己發起臨時住戶會議決定

話說...聽起來怎麼好像是現任聘請的總幹事在決定事情?現任委員會委員沒有意見?
...(恕刪)


沒錯.我不是委員.所以我填寫社區的意見表上呈了.也有跟社區的主委反應過.將會於下個月開會時提出討論

就是因為社區的管委會很挺現任的總幹事.很多住戶很想換掉.但都被管委會擋下來.

所以我個人就覺的.是總幹事見義前任主委.去上課取得證書.然後就說要多少錢出租.爽都他們在爽..

大型社區的總幹事是外聘月薪的嗎?
如果是的話應當考慮換有執照的人選才是~
當總幹事也是要有必備執照
現今講求證照制度
下個月開會討論要看是管委會內部定期會議討論還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現任管委會很支持總幹事,且欲謀取個人利益,那內部會議肯定是不會過的~



所以...樓主你這問題幾乎無解了~

就跟選舉一樣,假設政府想要一意孤行的話,民眾只能於公投決議或者選舉改投其他政黨

一般住戶想要撼動管委會,也只能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如同公投)上決議,或者在下次改選時選立場與原管委會對立者

如果等不了那麼久的會期,可以在取得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的委託書的情況下,以書面請求臨時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不過一般說到這很多人都嫌麻煩且會得罪人而不想做,樓主應該也不例外吧
借個這篇發問一下,最近剛搬家新大樓也開始徵消防管理人,我不明白的是以前我住的大樓也是19層樓高一樓有店面營業,就從來沒有什麼管理人,請問是什麼條件的大樓才要嗎?

目前住的是15層樓,200多戶,非商辦大樓,內部都住家,一樓有店面
台灣第一窯 wrote:
就我上網查詢到的資料.上課費用好像是一堂3000元
如果就一位沒有證書的住戶.由社區管委會出資去讓這位住戶上課並拿取証書.這當然沒有問題.
但如果又一個月付2000的租金.給這位由社區出資去上課的住戶.這樣好像是穩賺不賠的工作.
並且一次都給半年.12000給我們社區這位住戶.
如果是大家.會不想去上課嗎? (恕刪)


我每次遇到這類的問題都會建議

那。。。要不然你去吧

去上課。。去背責任。。

然後請發揮你心中的大愛

千萬千萬不要收社區任何錢

完成你心中最公平公正的作法

只作事

不收錢

如何。。

你願意嗎
本身有防消管理人證書且擔任大樓的防消管理人
管委會應該每月給予多少待遇金額?
剛好最近在查資料,所以略有了解,心得如下:
1. 公寓大廈不在「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規定的應設防火管理人的範圍內。
2. 「消防法第13條」則是規定11層以上的集合住宅,可讓管理權人(管委會)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
3. 在【內政部消防署91.1.22.消署預字第0910000183號函】中提到,公寓大廈未設防火管理人也不應受罰。
4. 在【內政部消防署91.6.25.消署預字第0910008961號函】中提到,公寓大廈雖可以沒有防火管理人,但是管委會還是需要提出「共同消防防護計畫」,才會需要填寫誰來擔任「共同消防管理人」(通常就是管理委員),因此共同消防管理人是不需要有證照的。
5. 名義上的共同消防管理人有了,然而實際工作則可直接要求機電消防廠商來執行「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中所規定的事項,還挺多的。
6. 我打算寫入規約當中,要求管委成為「當然的」共同消防管理人,要不然永遠找不到人,除非物業可以提供執照,再者也不用負擔每月2000塊的乾薪。
7. 其實不用擔心,防火管理人跟勞安主管一樣,就算真的發生事故,真正需要負擔刑責的可能比樂透還低。
y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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