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舉的和原PO一樣的案(恕刪)
案例:
甲為公寓大廈之住戶,日前其樓下住戶乙對之主張其水管破裂而致乙天花板漏水,而其房屋之裝潢亦因漏水而有所損害。甲於是請人將水管部分整理完成,但是乙要求甲應該對其裝潢損壞部分加以維修,並支付維修費用,乙的主張是否合理?
參考意見:
原則上,如果是可歸責於甲所造成的損害(例如因房屋施工裝潢而導致水管破裂),甲便對於因此所致之損害須負起責任,包含對上下層樓地板、管線的修繕,及對乙裝潢損壞部分賠償。
但是,如果僅是因非人為之情事而生之損害(例如房子老舊,年久失修而致水管漏水),就不可以僅僅是因為水是從樓上滲漏下來,就認為所有損害之責任皆歸屬樓上住戶甲。對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就明文規定,除非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否則關於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維修費用應該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則於此情形下,上下層樓地板以及管線部分的修繕費用,應該由甲乙共同分擔。至於乙房屋內因漏水導致裝潢損壞部分,因不可歸責於甲,甲並不須負賠償責任。
Nowitzki承 wrote:
整體看起來廠商的回覆口氣也沒很好,樓主也是因為遭受損失想詢問大家意見,某些人口氣卻酸溜溜,如果今天換成是您新家遭受損失,不知道您的口氣是否會比樓主好?
再怎麼精密的製程都一定會有不良,有哪個產品敢誇口良率百分之百?不要說出廠全數檢查,就算再準確的檢測儀器都有誤差,有可能今天樓主就是遇到這個誤差,又或者安裝過程中不慎疏失造成壓力集中於某個點導致斷裂。再說了,某樓是否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仍有待商榷,卻不斷大放厥詞真是令人遐想,是否您就是廠家呢?(恕刪)
說真的..整棟樓其實都在一個主題上而且
要求償...請提告
要提請...請拿出證據
就那麼簡單
並不是大家都罵廠商..廠商就需要賠償
因為上了法院..還是看證據說話
而且..有幾樓的大大都說了
原PO要找安裝者去求償...而不是生產的廠商
旦...為什麼那麼執著者要生產者負責..而不是安裝者呢??
papabearx wrote:
案例:
甲為公寓大廈之住戶,日前其樓下住戶乙對之主張其水管破裂而致乙天花板漏水,而其房屋之裝潢亦因漏水而有所損害。甲於是請人將水管部分整理完成,但是乙要求甲應該對其裝潢損壞部分加以維修,並支付維修費用,乙的主張是否合理?
參考意見:
原則上,如果是可歸責於甲所造成的損害(例如因房屋施工裝潢而導致水管破裂),甲便對於因此所致之損害須負起責任,包含對上下層樓地板、管線的修繕,及對乙裝潢損壞部分賠償。
但是,如果僅是因非人為之情事而生之損害(例如房子老舊,年久失修而致水管漏水),就不可以僅僅是因為水是從樓上滲漏下來,就認為所有損害之責任皆歸屬樓上住戶甲。對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就明文規定,除非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否則關於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維修費用應該由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則於此情形下,上下層樓地板以及管線部分的修繕費用,應該由甲乙共同分擔。至於乙房屋內因漏水導致裝潢損壞部分,因不可歸責於甲,甲並不須負賠償責任。(恕刪)
這跟你前面說的牛頭不對馬嘴吧
你前面是說..因為廠商付了水費..等同於他有就是過失者
那就該因為付了水費..而負責賠償的責任
這和你PO的這個判決..牛頭不對馬嘴吧
如果今天可以證明水管是廠商或安裝者的問題
那沒問題..廠商負百分百的賠償責任
旦..怎麼證明??就因為廠商付過水費??
問題在證明..而不是廠商需不需要對裝潢負責
papabearx wrote:
希望你看得懂我說的
熱水器廠商肯負責水費這筆
就表示他承認疏失造成大量漏水的責任
如果管子破掉跟他根本沒關係~根本連水費都不用出
廠商早就知道自己錯了~不過只想賠小不賠大
樓主要做的就是收集對話紀錄跟照片
紀錄那幾天是否有下雨等造成室內地板淹水
排除其他狀況看那個廠商還要怎麼辯(恕刪)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