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先請自己的律師或朋友看看是否有勝算
然而以同樣是社區住戶的心態來評論的話
我覺得管委會這種處理方式不太合理
首先不管以何種方式寄發繳費通知
若逾期未繳應該要用有效的方法通知 也就是催繳
像是公告在電梯 或 貼在住戶的信箱或門上等方式
文中說到有公布於電梯
不知道是二期未繳才公布 還是一期未繳就公布
若是後者的話 我覺得樓主就不應該提告
若是前者的話 我覺得可以討個公道
簡單的說 要做所有處罰前 都要有一個緩衝期
不然像樓主一樣健忘 或忙到忘 或任何理由忘記的話 就很吃虧
未繳管理費所制定的規定主要是用來對付那些常常不按時繳交管理費的住戶
這樣以偏概全的處罰不太合理
雖然樓主有錯在先
但是我覺得這管委會制定的繳交管理費辦法有點爛
亞利安彼得 wrote:
先說明一下情況,我...(恕刪)
本來覺得應該是該炮轟樓主的
但是仔細把文章看完
雖然樓主和管員會雙方都有責任
但以實際情況我覺得樓主氣得有道理
1.以該社區可以領回1000元的情況來看,社區還讓樓主領回了,這會讓忙於工作的樓主有沒欠繳的錯覺(或以為沒欠那麼久)
2.管委會的收款帳號一直變更,這實在很不好。應該用固定帳號。但這或許需要行政改革,也許樓主得考慮當一下委員> <
3.就算樓主選擇了e-mail通知附帳號,管委會在頭一個月沒有收到時,次月或是最慢第三個月也該在住戶信箱留通知,並
在電梯公告未繳費的住戶直到繳費為止..這樣比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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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個人覺得,完全沒有必要走法律途徑
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以和為貴吧,人生還有很多值得花時間去做的事
但絕對不是在爭這種小事
請在管委會開會時,加入提議表決
讓這些通知更人性化更有效率即可。
亞利安彼得 wrote:
特別感謝呆呆兔大大您認真看我的文,還有185樓大大您提到虛擬帳號可以追源頭,我可以自己去繳的方式
跟祕書上班時間作息不同,所以也沒去辦公室要
然後我們11月中左右有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如果沒積欠管理費住戶可以領到一千元
我當時就領到一千元,不過我當時已經積欠一個半月了吧,我根本以為我是按時繳的人
所以這點讓我繼續被動等單子來
很多大大提到趕快去繳就沒事了,感謝這方面的意見,但是我至今還是沒辦法繳阿,
不寄電子郵件給我帳號,也不給我信箱投單,
跟祕書不歡而散我也不想去跟她要,所以才打算現金準備好上法庭
到底為什麼現在還不給我單子
3期未繳管理費,因為我錢準備好了也繳不出去,然後找管委會就:喔!原來我們沒給你單子...我的意思是管委會難道一點錯都沒有(恕刪)
我只是抽空回文而已...其他大大是主委等...經驗值高
再者...我現在才想到您說的秘書的意思...是管理公司...
管理公司真的是良莠不齊...就我接觸過的某間管理社區的...
因為我會去幫她們住戶上課....覺得...好壞差很多!!!!
單單就掛號的事...不收或拒收...事實證明那邊有未繳名單!!!
為什麼不能放繳費單在那!?不要說收mail就沒有辦法印或補傳!?
我覺得您應該打一份書面告知沒有繳納的單子...您無法繳...
要押日期...給管委會...請他們補mail或放單子給您或信箱....
您工作忙難遇的到....您直接塞進辦公室....
管委會上班就知道...您先主動...
拖也是麻煩!!!!
小弟現住透天...也是不想再有那些麻煩事.....

人在氣到真的會發飆.....
不過事過境遷....事情還是要處理!!!!
佛爭一炷香
大概能理解樓主為何想上法院
不過千金買屋.萬金買鄰
既然都要用錢來出口氣
那可以先預繳下一年度的全年管理費
甚至一口氣繳三年[管理費還能回饋一千元給住戶.看樣子短期不會再調漲]
秘書那些人有台階下.自然不會機機歪歪
也不會讓鄰居閒話你
沒錢準時繳管理費.是不是經濟有問題
我還是覺得秘書或管委會至少弄個遲繳公告.
貼在該棟大住戶的電梯或出入口的公布欄
像我這邊的管委會.跟討債集團差不多
只要超過一天就會列入遲繳名冊
然後貼電梯裡的公佈欄.而且還會累計
欠太久.就寄存證信函
因為有幾位委員是檢察官跟法律系教授

那位被寄存證信函的住戶.因為槓桿玩太大也繳不出房貸
房子被法院貼封條.管理費就順利地從拍賣款項取得
還是一句話.將心比心
你能誤會自己有繳管理費
也要能接受.別人誤會你
是不是看管委會某些人不爽
所以才故意遲繳
很多手段.不必真的實行
大家都清楚
也許管委會在一些人眼中.是個肥缺
可是在我眼中.是個水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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