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自行車外使用自行車專用道皆屬違規

今天警廣有請交通對的一位許先生上節目
有人call in問自行車道路權
他說除自行車外
行人機車等使用自行車專用道皆屬違規可告發
但車友也不要因此大意
還是先閃看看
萬一出事有糾紛
請警察來處理吧
昨天就是閃一位走在單車道的歐巴桑而摔車,單車道好多人在散步,如果靠邊走也就算了!不守規矩,如果被單車給撞到了那算誰的?就是不願意傷害他人,所以守制序的自己受傷了!現在有了規定,以後不會不好意思開口請行人靠邊走了!
我覺得沒有很明確規範喔
單車騎士,單車故障下來牽車,
或騎太累下來牽車,這兩種都沒見過被罰,
這怎麼定義
走路與騎單車都是一個範疇吧
那如果跑步比單車還快
那怎麼辦
我常看到警察在單車道開著巡邏車維護治安
但他取締或臨檢的對象只限聚眾的小朋友(國中年紀)
且常看到
北縣市做法不同
北市把行人跟單車都摒入慢車
所以行人可用自行車專用道
北縣則認為行人使用是違規
line:barkley7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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