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併排騎時聊天聊到沒有注意到自己已經佔據了太多車道
我想大部分人應該都不會是故意的
因為自己也知道這樣危險


很可惡的
就是那種
我就是要這樣騎 你要怎樣?

這種人才是該懲罰

馬路就大家一起使用
別討論什麼路權
互相一下就好
前方有牲畜擋到路
你跟牠氣什麼

馬的目前我還沒有看過
有任何單車併排敢擋著後方砂石車隊的欸
(要討論路權嗎⋯⋯)

是不是
人就是這麼沒有原則
這麼脆弱善變
這麼見風轉舵
這麼原始未化
pc8801
我必須說靠邊騎應該是一種互相禮讓的行為而不是自行車就只准騎路邊.
Synicism wrote:
別討論什麼路權
互相一下就好


互相禮讓是必要的,但還是要討論路權。

不然一堆四論大爺,別人禮讓他覺得理所當然,別人沒禮讓就跑來單車版開罵

把自行車道當停車場覺得理所當然,被檢舉就說別人是檢舉魔人

整天抱怨單車太慢影響交通,從沒想過自己才是交通最大亂源



"別討論路權" = 汽車最大,其他交通工具閃邊
熱騰騰! 30分鐘前,在台北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上拍到的:


自行車合法行駛擋到你的路,就該罵

汽車違法行駛擋到單車,就該"互相一下"?????
大家就將心比心吧。很多騎單車的也都有在開車,難道會不知道嗎?

我不否認在山路遇上并排騎單車又是會讓人不耐煩。但是就算單車們都排列成長長的一列火車隊形,你就有辦法安全超車嗎?這樣反而讓超車的距離增加了吧?還是對向有來車的時候就乾脆把騎士們都擠到懸崖邊?

在很多國家單車都是可以占據一整條車道的。因爲就像 W4 大分享的,其實讓單車占據一整條車道其實對單車騎士和汽車駕駛都比較安全。當然,這個在很多國家也是相對新的條文,所以很多國家也是在吵同樣的事。最後把法條拿出來后大家也只能靜靜,要不然就是說“單車沒有繳路稅,憑什麽讓單車使用公路”之類的言論。

在台灣的話,就是那個爭論不休的路權了。

我一個人在路上騎單車其實會佔一半到四分之三的車道。如果騎得太邊的話反而車子不會選擇變換車道超車,更容易被超車的車子擠到路邊的水溝。説好的超車時要距離單車1.5m的距離往往只剩下0.015m。

acer wrote:
這不是常識嗎?騎車運動 90% 是為了交朋友、炫耀。


超跑團和重機團也一樣啊!
運動10% 交朋友 90%!
あなたが思うより健康です
pc8801
台灣人才不管這麼多,所謂的自由就是以別人不妨礙我的自由為自由.
所以人排成一排走邊邊也會增加超車距離嗎?
人走路的速度只介於4.5kmph至6.5kmph之間。如果一輛車以時速60公里要超越一個50米的陣列也只要3秒鈡。
あなたが思うより健康です
pc8801
時速60等於每秒16.67公尺,三秒就真超不過,別忘了三秒前你是車頭在50公尺人形方陣後,3秒後你只有車頭碰到50公尺線,整台車都沒過.
行人的路權不是一樣大?
幹嘛靠邊?

再說堵住馬路一個車道只要一兩個人也不需要50個人
跟超越時間有相關?
june-sue wrote:
堵住馬路一個車道只要一兩個人也不需要50個人


假設你行駛在一台速度慢的汽車後方,會怎麼做? 是不是找機會轉換車道超車? 前方是自行車處理方式有何不同?

差別在於單車注意到後方有來車通常會禮讓,慢速汽車體積大想讓都沒辦法讓,路窄無法超車時後面跟一排
pc8801
重電在於這個禮讓是真的禮讓,而不是人行道上車輛得禮讓行人的禮讓.
豪威 wrote:
大家就將心比心吧。很(恕刪)


你覺得我上來幹醮的是火車隊形嗎? 如果每周都遇到火車隊形在山上練騎,那我也認了
真正併排騎的都是小貓兩三隻,然後邊騎邊聊天,然後腳力不行又騎著歪來歪去,不然就是騎著突然停下來

試想一下,每30公尺就有一組2台單車這樣搞,後方要超車就是呈波浪形,有比較安全嗎? 搞不好一個髮夾彎,你就中獎了,很多pro喜歡拿國外的文章來說嘴,拿專業練騎的車隊來複製貼上台灣的小貓兩三隻陣形,像話嗎...

正常騎單車,我想開車的也不會故意找事,大家能閃則閃,誰都怕發生事故,是不!
pc8801
其實這就牽涉到山路狹窄你可不可以慢慢開的問題.
wikiwikiwildwildwest wrote:
熱騰騰! 30分鐘前(恕刪)


自行車都沒違法的?!
看到單車違法,你的快門按不下去捏?
講的好像汽車都違法,單車永遠守法
你po再多汽車違法也無法合理化單車也會違法的事實

沒人限制你不要罵汽車,你覺得不對,你可以po去汽車版幹醮啊,
這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度,這邊不是中國捏
pc8801
我只能說身為台灣人大概就沒有沒違反過交通規則的,頂多是還沒吃過單.
pc8801
就不說別的,行人過馬路得走行人穿越道,有誰每次都走在穿越道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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