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買一台小米電動滑板車做短程3-4km的通勤,大運輸的接駁使用。
法規上規定滑板車不能上路但是電動自行車可以吧?想問一下大家小米滑板車加上座椅的話是不是等於電動自行車?這樣上路合法了嗎? 請大家開釋 謝謝
真的是電動自行車,你這也沒有審驗合格,而且座椅算改裝的部分,會被判非法改裝。
電動輔助自行車更不用說也不是,因為你這個不是人力為主的運具。
若真的可以變成電動自行車,那要記得戴安全帽。
去年有個傢伙過馬路,騎電動滑板車造成死亡的事件。
電動滑板車過斑馬線 機車騎士撞上彈飛亡...車主被起訴
kyo7314 wrote:
如題想買一台小米電動...(恕刪)
有個想法,
如果把"電動滑板車"升等成"電動自行車(或者微型電動兩輪車)"的法規來管理,
這樣不就能合法在馬路騎了?
畢竟都是用電力驅動馬達當動力,驅動速度也很接近.
短程通勤接駁的人是有這種需求的,
因為通勤上下班,想買機車接駁,但公司的停車位難求,家裡機車位也是難求.
如果上下火車或捷運能帶著走,不需占據一位難求的停車位.
用較嚴苛的法規來管理較簡單的器具,是否是一個解套方案?
會這樣想法出來的原因是因為,有個實例在前面: 兩輪重機都可以當用四輪法規管理後就能上路.
那電動滑板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電動啥米碗糕車
都是吃電都是兩輪,為何不能統一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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