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1828 wrote:
動不動就拿法律團隊出來嚇唬人<....我只看到代理商寫明自家立場與後續因協商破裂走法律途徑
對於消費者的指控視而不見<.......沒看見怎會有過程?不就是協商破裂嗎?各有各的看法,若無法達成共識,尋求法律判決,一拍兩瞪眼,我不覺得有啥不妥
最後只有兩個結果
1.法律判決,消費者理虧,陳述不實,毀壞品牌商譽,判決敗訴,並賠償因名譽受損產生的商業損失
2.法律判決,代理商理虧,判定退回銷費者金額,這個品牌基本上就等同於死了
結果三,廠商言詞辯論前撤回告訴,網路上打消費者一巴掌,私底下摸摸鼻子和解和解
贏了面子也不輸裏子

(以上純屬下午作夢夢件,絕非事實,亦有可能是個人對牆胡言亂語,別當真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