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指數3 還可以動耶 (只有三天就出院了....)

老母總是護子心切.不然要讓他老母把他推出去槍斃嗎
上周末照版友的範例,寄信給高雄市長信箱得到以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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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敬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一、本案交通事故發生,本局新興分局當日(101年4月25日)即將將肇事者葉○○及王○○(垃圾車司機-隨案),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人於死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惟車禍肇事者之一葉○○左腳粉碎性骨折,胸、背部多處挫傷,經送高雄市阮綜合醫院就醫時葉嫌昏迷中,本局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立即指派員警24小時實施戒護,至葉某轉至高雄長庚醫院就醫,均派有員警在其病房內戒護,因媒體攝影記者在病房門縫外拍攝,攝影機角度只見到肇事者葉○○部分身影,無法拍攝到戒護員警,誤認警方未派人看守。

二、有關肇事車輛之發還,係經承辦本案檢察官勘查後認無扣押之需要,指示於101年4月26日發還肇事家屬。

三、本案發生後因葉嫌均在醫院加護病房救護中,無法立即製作筆錄,直至5月2日在經醫師許可後,才順利完成筆錄製作,於本(5)月3日將其筆錄補送高雄地檢署併案偵辦,另於5月7日葉嫌出院後隨即將渠解送至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由檢察官複訊。

四、本局新興分局持續將該地區納入巡守、路檢重點,加強執行取締酒駕勤務,避免發生車禍。
本案均依法定程序處理,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新興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警務員鄭祥佑(電話07-2116076)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茂穗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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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葉爸、葉媽一點建議
請想想多年前重大社會事件
已經伏法的林清岳…

不是自己的小孩都是乖的
壞的都是別人家的小孩…

20初頭歲就有能力開名車酒駕肇事直接、間接損3命
父母親的家庭教育難辭其咎

ericju0000 wrote:
不然要讓他老母把他推出去槍斃嗎恕刪)


可以嗎??
拜託葉媽快點
比照死亡飛車劇情(杰森·史坦森主演),由酒駕者喝完三瓶金門高粱再相互追逐對撞,最後凡未掛掉者,晉級下一輪,並開放實況轉播收取轉播費,慰問酒駕受害者,讓這些酒駕者嚐嚐,酒駕有多刺激,活動直到完全沒有酒駕事件發生為止。

大家認為葉少爺事件真的會重判嗎.
我個人是認為為何台灣每年有那麼多酒駕事件發生.但依然不見有重判的案例.這樣有誰會怕呢
還是大家的命就那麼不值錢(如簡媽媽說的那樣呢)

bsoc wrote:
給葉爸、葉媽一點建議
請想想多年前重大社會事件
已經伏法的林清岳…

不是自己的小孩都是乖的
壞的都是別人家的小孩…


說這些根本沒用~~

有些有錢有勢的~認為自己就是天王老子~~

別人就是賤民~~什麼道德~公理~良知~~對他們來說都是屁~

我說了才算~~我做的才對~~我的命才是命~~我的小孩才是寶~~

別人的一切在他們眼中什麼都不是~~

哀~~有錢有勢才是王道~~
葉少爺真的有受傷嗎???
昏迷指數3可以在一週內出院???
還是這又是一個"不能公開的真相" ??


不能公開的真相
不能公開的真相
不能公開的真相
不能公開的真相

jazzycat525 wrote:
葉少爺真的有受傷嗎?...(恕刪)


神明附體了 昏迷指數3 粉碎性骨折 當天在現場還可以站起來

ccyaxyz wrote:
神明附體了 昏迷指數...(恕刪)


搞不好到時他又說自己有夢遊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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