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個系列的鞋子好久了。
從以前就覺得Converse的鞋有點幼齒的感覺,所以沒把他列為考慮過,但這雙真的感覺很不一樣,就是不一樣。而在今天,在一對歐巴桑店員的勸說之下,不小心就把他手滑帶回家了.....
er......對,他是踩著我的Thinkpad。
他的鞋帶頭很有趣,是金屬的,而且上面還有這個系列的圖樣:
來個開口笑特寫吧:
從上面來一張吧:
來個內部特寫:
Jack Purcell!似乎是個羽球選手,恕在下才疏學淺,不知道詳情......
從鞋跟看:
以下則是其中鞋墊的特寫,不多贅述了:
明天就要第一次穿它了,真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