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不知道CPU是個如此保值的東西..


Ethan119 wrote:
個人幾年前上雅拍買過...(恕刪)

公家機關電腦部份幾乎都是以套裝電腦為準
財產標號也都是以機殼為主,視為整台電腦
裡面的硬碟cpu記憶體,顯示卡,幾乎都沒有財產
除非一些高單價的影像卡或監控卡才會另外編財產
不然公家電腦壞了,資訊室就搬回去銷毀,裡面少點什麼東西
沒人會去查,要不然就是把好的拆下來然後壞的或不合用的裝上去
給長官檢查,這是我所知道的
b32f wrote:
不如直接去拿e3200加隨便一片合板



那就去買啊 這是自由買賣的市場
老話一句 不爽不要買囉

說真的 看到拍賣上一些二手東西的價格 跟本不太可能賣掉的
還一直掛在那邊不知掛心酸的嗎
Sirius66 wrote:
那些都是OEM隨機版...(恕刪)

唉......隨便啦!反正都流出去了,能不能用或是別人會不會拿去用也管不著,我自己是懶的拿來用.
不過.....以我測試過的經驗看來,那些序號並沒有鎖只能在該片板子上裝.
全新盒裝Pentium PRO 180 CPU / 256K
要價20K
david123763 wrote:
依我以前在學校的經驗...(恕刪)


不見得...XD...

我們學校老師辦公司到處可看到配Q9400的電腦阿.....

我們電腦教室用Q8300..............

但家裡卻都只有雙核or單核哩..........悶 (學校比較有錢....嘆)
ru0454 wrote:
不見得...XD.....(恕刪)


我畢業之前學校裡最高級的套裝電腦用的是E7300還是E7400...我忘了
只有一些新來的老師配有上述新電腦,現在P4 630 631這2個核心的套裝還普遍在各老師和系辦公室裡
Ethan119 wrote:
我是簡單的把事情描述出來,所以你會懷疑,實際上還有一些我沒寫出來的,
這個賣家專CPU,賣的非常之多,網拍時間也很久了,
而我去面交時他們是拿著公家的機器在拆卸,賣家也在跟其他人談著網拍買賣的事
我個人當時的懷疑這些應該就是所謂時間到了就該報廢的電腦主機,被私人拿來牟利

公家機關的東西要買賣是很麻煩的事,一般來說如果過期限,要嘛就是留作零件用,要嘛就是整批報廢,賣掉代表有收入,要如何入帳及買賣公正性都很難處理,所以一般公務員都傾向報廢,更重要的是,即使報廢也是要有報廢清冊集相關手續的,但是如果在報廢階段有不法情事,如跟廠商勾結變賣獲利等,那是違法的,如果E大能舉證,就報給調查局查吧
945 晶片有的可以裝65nm

現在已經沒有盒裝的,只有45nm沒法開機

只好找E12系列的來裝啦
ゴミ丼わがんにんにゃれ 我沒有義務回覆你的問題
asukasun wrote:
我也是覺得網拍有一些東西的價格不是很合理。

所以常常在問與答中,跟賣家講:自己留著慢慢用,沒行情。(恕刪)



看到你的回覆我想到我的"BMW理論"


假設我有一台完美 BMW 買300萬

二手行情價 200 萬

忍痛出清大拍賣 100 萬

然後一定會出現下面 Q&A


Q:請問30萬可以賣嗎?

A:你多打一個零嗎?

這就是 BMW 在該買家心中是T牌等級


如果你的回答如下

Q1:請問30萬可以賣嗎?

A1:OK,煩請你留下連絡事宜


Q2:如果我有需要再跟你說!

A2:.......!!

可見BMW在該買家心中是"垃圾"等級


到底是買家人好 還是賣家人好?
nsgt wrote:
公家機關的東西要買賣...(恕刪)


我待過的地方一般電腦報廢都是檢查重要零件,機殼、主機板是檢查一定要有的,

頂多再看看記憶體、處理器有沒有在,不過有時候風扇的下面,也就是處理器早就被拔走了。

有良心的管理人員在報廢前會先把有用的零件當spare parts, 要不就是拿去升級其他還沒報廢的電腦。

比較眛著良心的就是拔起來升級自己家裡的電腦。

最沒良心的就是放到市場得利。

其實要說有沒有違法,像機關部門的法人機構,若是有訂定相關規定就照辦,若沒規定的話就是照民法(所有權人有主觀拋棄之意圖即喪失所有權)走了,於是我以台北市政府為例查了該單位對於報廢財產規定,果然發現對於變賣有相關規定!

臺北市市有財產報廢處理規定

六、洽一般廠商價購時,其變賣價格不得低於回收清除處理機構回收價格(獎勵金)。至變賣之處理程序,於中央未明確訂定前,應視估定之價格,參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招標、議價、比價等事宜。
七、各項財產變賣所得款(含回收獎勵金),應依規定解繳市庫,並將繳款書影本函送本府財政局存作查考。

跟大家想的差不多,如果無償的話就沒問題,有償的話就要繳庫,所以不能據為己有的~所以前述若是公務人員自行拔起來帶回家及變賣就觸犯刑法之公務侵占罪(侵占了祕書室業務所要處分的財產)以至於民法之侵權不當得利,而業務主辦單位或承辦人員若知情亦將觸犯刑法公務員圖利罪,涉及圖利自己內部人員。因為送環保車回收時,有簽約回收金,變成把報廢電腦賣給回收單位,等於回收單位跟主管機關購買(故無主觀拋棄之意圖)。若是樓主發現真的是公務員變賣業務單位財產,請大大的拿起錄影機錄起來寄去政風室吧!


小弟之淺見,願與各位切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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