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25歲黃姓男子駕駛銀色賓士,在新北三重高速行駛連闖數個紅燈,而後衝撞對向警車,造成副駕黃姓員警送醫死亡,雙方車頭幾乎全毀,還波及到路上一輛多元計程車和路旁停放19輛機車,駕駛周姓員警則傷勢並不嚴重,黃男供稱是精神不濟疲勞睡著,被依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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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精神不濟、精神恍惚、打瞌睡、酒駕、腳麻了..... 導致嚴重車禍,快立法直接取消駕照,讓牠永遠不能開車上路害人吧
resolve
S.A.G. 目前酒駕、毒駕、危駕、肇事逃逸,導致嚴重車禍使人重傷和死亡,都有相關吊銷駕照的處分。只是「終身吊照」依釋字780並不違憲,但仍然在道交67-1開了個後門,讓終身吊照的人在若干年之後仍然可以重新考照。
S.A.G.
resolve 感謝說明 [拇指向上],那就要想辦法把再考駕照的漏洞補上,讓易違規者覺得犯罪不划算,這種攸關生命安全的事情,政府要面對
能怎麼辦?算過失致死,蹲個幾年就出獄,賠錢更是別想了,出獄後也是繼續無照駕駛,死掉的人也沒辦法復活。

除非修法嚴懲,以謀殺罪名才能關久一點,至於社會安全會多個幾年。

(每次上新聞的壞人多半有刺青,這已經快成刻板印象了)
Windom5168
開這款車的普遍都是沒錢的人,吃泡麵貸款買的,被撞到的人就只能自認倒楣
simbalion312
殺人都只關半年就假釋了,過失致死根本不用關啦
觀感良好沒有問題

賓士=霸氣外露的四輪大爺
棒球棍、西瓜刀是隨車配件

S.A.G.
這張圖很經典,大概會陪國材好一陣子 [偷笑]
酒駕/毒駕撞死人唯一死刑,一命賠一命。
桃園小黃
民進黨廢死 -> 請大家保重
社會敗類開車必選雙B

下圖是撞死警員的賓士車駕駛
Lin210
一看就是8+9廢物一枚
汪~汪
其實這種咖小在台灣真的不少..........尤其在宮廟裡最多!
精神不濟就慢慢開,超速飆車逆向撞車,如果撞到一群機車,傷亡更嚴重
sashmi001 wrote:
新北報導25歲黃姓男...(恕刪)


根本是在市區飆車

執政黨兩手一攤
消火男
對阿,侯友宜長期放任轄內8+9飆車,擺爛兩手一攤
前幾年行政院修法
過失致死刑責提高10年以下
立法院沒有通過
現行過失致死刑責很輕
多數人還能緩刑,不用被關
導致
過失致死~人命如螞蟻
我又不是故意的,死了就死了
-Clement-
Lie cheater 苗澤東 還要釋憲廢死呢 提高什麼 想太多[鬼]
這輛車常常在附近飆車,

政府放縱違規的另一種反撲方式,

被愛違規撞死只會一直加倍,

大家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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