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好看看想想, 這篇說得好!專家:應「抓大放小」揪嚴重危險行為!!抓大放小,抓嚴重違規應該發給獎金,這才真的幫助交通安全,而不是靠罰單發財.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942/7606235?from=vipudn_newest_index
ninidogs wrote:各位好好看看想想, ...(恕刪) 半夜高速下交流道忘打方向燈被檢舉,整條高速公路沒幾輛車竟然也通通,罰3000,竟然還記點2點..三天已收集30件,違規影片。正在考慮要不要檢舉..這個爛黨是要造成全民互相仇恨嗎?如果我恨你,跟你幾天照現在爛黨標準,保證罰到破產,駕照撤銷...不反對民眾舉發,但應該嚴格篩選,只有嚴重違害交通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