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嫣然 wrote:若速限是50,看來機車騎士還沒達到危險駕駛。危險駕駛是超速60公里。 我記得去年有修法下修喔改為超速40公里, 不知道實施了沒不過這案子重機還是騎太慢了速度再快個5~60公里就可以解插賓士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