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黃姓騎士在酒測期間吃了檳榔, 測出的酒測值為0.25毫克,剛好超標被開罰,騎士不服提出告訴 法官在員警的密錄器裏,看到騎士吃檳榔後。 員警沒有讓他等十五分鐘,同時漱口就進行酒測, 因為檳榔中可能含有酒,而影響到酒測值,所以改判騎士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