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人家恢復原狀當然沒問題啊這是官司這段期間你有車開嗎這才是最大問題如果你有另一台車可以開你就把被撞的車丟給他要求恢復原狀然後跟他說恢復原狀期間每天交通費用會跟他索賠然後跟他耗台灣就是不保障老車,被撞就逼你買台新的你原本預計還可以再開好幾年,都不鳥你,哀.
fdfanmo wrote:我哥的車子是toyota...(恕刪) 是這樣沒錯~像那種車子照顧的很好~雖然年份高了點~但是車況良好~打算還要再開很久的~如果被撞~真的是與哭無淚~殘值沒多少~被迫不得不買新車~只能自認倒楣~最多只能防禦駕駛到一個極致~降低被撞的機率了~
車禍賠償,修車可以請求的賠償分成兩塊:1.因為零件用新的去換舊的,這部分只能向肇事者請求舊的價值,也就是必須折舊的原因2.至於拆裝這些零件的人工費用,這部分就是民法第213條第3項所稱回復原狀的費用,不用折舊法院有很多類似的判決可以參考:「債權人所得請求者既為回復原狀之必要費用,倘以修復費用為估定其回復原狀費用之標準,則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時,即應予折舊。」(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上字第 854 號民事判決)法院判決連結: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96%2c%e5%8f%b0%e4%b8%8a%2c854%2c20070426
如果賠償金額喬不隴,最終還是要走上法院提告一途.首先你要取得車廠的維修估價單.拿到估價單後,你自己可以主張或選擇要不要維修,或是調整維修的內容.板金,烤漆的工資,上法院不會被法官打折扣.但是更換零件,年份超過10年,殘值可能就會折價到剩10%假設估價單據上的 板烤合計工資是10w, 零件是10w.法官可能會判賠10+1w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