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小碰撞如果當下沒報警,是不是事後就可以不理了?

我朋友騎摩托車跟一台汽車有個很小、很輕微的碰撞
人、車都沒事,可能煞車沒煞好,摩托車很輕的碰到汽車一下
但以路口狀況來說,應該算兩邊都有錯

汽車用肉眼看不出什麼撞到的痕跡,只有用手摸有一個很小的小凹,就像開車被石頭打到那種

汽車的車主當下是不想報警
本來我朋友有堅持要報警,但最後好像被說服了

只是事後那個車主似乎還是很在意,有意要討論修車賠償的部分
我朋友臉皮很薄,想要討論處理,但又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

請問這種情況是不是不要理對方就好了?因為當時沒報警也沒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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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車漆無損,但是要把鈑金酒窩弄平,還不是小錢哦!價格遠高於想像。
如果當時無任何影像或文字記錄,當然可以不理,小心對方沒有怪怪的背景就好。
以後遇到這種事還是報警,對雙方都有保障
有追訴期的,如果路口有攝影機,對方是可以提出一些方法來告你,最好是事後和解簽一簽,有沒有錯不是雙方認定是法官說了算,也有遇過當下說沒事後面告你肇事逃逸,原本補漆後面變成換整個保桿,賠償金額部分可以去找認識的車行處理,送原廠肯定很貴,沒報警保險也不會賠,就好好談,最後上去法院也不一定會是你輸,最多調解而已
有行車記錄器嗎 如果對方要追究 就可以說對方不報警肇逃 不知道可行不?
adorafong wrote:
我朋友騎摩托車跟一台...(恕刪)


請先把目前跟對方的通訊紀錄,都保留下來,避免被回馬槍,刁你肇事逃逸。
兩邊講好不報警,

互留電話現場確認手機有響即可。

這樣就不用怕對方突然去告肇事逃逸。

都能互留電話表示沒有逃逸,切記!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分享一下小弟之前遇到的小車禍!

上班途中走路口右轉車道提前靠右......然後就被三寶右前車頭輕微撞到左後保桿!

當下正要下車詢問對方要如何處理......對方就開車走了!

一開始也沒想到要在現場報警,跑到派出所報案說對方肇逃!

結果派出所說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叫我去另一間派出所!

後來想說先進公司,下班再來處理!

下班後到了派出所,提供了前鏡頭的行車紀錄器!(有拍到對方車牌!)

警察聯絡對方來後,車主說早上車給姪女開,姪女當下說沒有注意到有撞到!(但有被嚇到!)

看雙方車碰撞的相對位置,都有傷痕!

車主卻推說,他車上一堆傷痕都不知道是甚麼時候弄到的!

警察也沒有很想處理的意思,就說我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有撞到我!(沒有後行車紀錄器!)

最後只能自己摸摸鼻子,浪費一堆時間再那等對方來,警察說沒證據......

結論:事發當下雙方都沒有報警就離開現場!除非有路口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畫面能證明雙方有車禍,不然連鳥都不用鳥他!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樣就不用怕對方突然去告肇事逃逸....(恕刪)


哈哈哈哈哈!原來是不懂法律在講法律啊!要充實自己的法律常識啦!別讓宙王笑我們不懂法律

肇逃要有身體傷害才算啦!

原來一堆人不懂法律在講法律

肇逃要有身體傷害才算啦

別讓宙王笑你們沒法律常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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