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120409 wrote:
2021/3/9發生...(恕刪)
看病的部分,強制險應該夠了
其他部分,建議你先準備資料了
1.機車維修報價單
2.所得證明(扣繳憑單或薪轉之類的)
3.醫生診斷書(最好有註記:宜修養天數)
4.交通費用單據
5.精神賠償(就大概寫個意思)
其實開起來,應該不少錢啦
我看是至少得進調解委員會,搞不好還得進法院。建議你這段時間可以先上網查詢一下法律資訊,也有不少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利用。如果一直談不攏,刑事加民事一起處理就對了。
記得刑事‘‘半年’’內一定要處理,不然就沒效了。
但是講這麼多,這些都是談判的手段而已,談到合理的理賠金額,才是重點,所以你還是得斟酌一下數字。
如果開天價的話,對方寧願進法院,寧願易科罰金賠給政府就好,對你不見得有利。
初判表的文字敘述敘明:違規駛入對向車道
但是現場簡圖,機車沒有進入對向車道,還是在原行駛方向車道
文字敘述與現場簡圖矛盾
路口及雙黃線路段不可以超車;
同向,同車道,絕對是後車讓前車
超車過程事故,責任也在後車
汽車可以爭取到無責
初判表寫的兩項
1:左轉彎未注意其他車,問題是汽車沒有責任注意同車道的後車動向
2:左轉彎未顯示方向燈,如果是對向車輛或不同車道之間的事故,未顯示方向燈才是有意義的過失;
同向同車道,前車不管是否左右轉,是否顯示方向燈,既然路口及雙黃線路段不可超車,責任完全在後車。
之前兩起"同向同車道",前車正在轉彎過程,後車撞前車,都上訴到二審高院,一二審都是前車無罪
後車撞到終身殘疾,重傷,前車無責就是法律上一毛都不用賠後車。
道義上補償(不是賠償,前車完全不用賠後車損失)這就要看前車駕駛個人意願;
而且前車無責的情況,前車保險公司只需要賠償強制險部分,理賠專員不可自作主張增加理賠額度。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