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側迴轉真的沒毛病喔 -- 台北市警察局認證的

先說,我一直認為左轉靠左當然包含迴轉,看樣子我真的錯了

這是一個沒有號誌沒有停止線的T字路口

小黃(? 或者應該叫他小紅牌從外側直接迴轉,這樣子是可以的喔沒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6


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不得
迴車。
二、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
線之路段,不得迴車。
三、禁止左轉路段,不得迴車。
四、行經圓環路口,除設有專用迴車道者外,應繞圓環迴車。
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
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六、聯結車不得迴轉。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認證
只要不是上面寫的禁止迴轉狀況就給他轉下去吧,道路不夠寬就從最外側轉就對了

外側迴轉真的沒毛病喔 -- 台北市警察局認證的

只要沒有往來車輛就行.......看樣子畫面中兩台機車真的也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認證的"不是車輛"也"不是行人"
virtualbay wrote:
先說,我一直認為左轉(恕刪)

撇開沒有外側迴轉的法條不說
你不知道檢舉寫錯法條也是會被退件的嗎?
警察不會幫你判斷正確法條
virtualbay wrote:
先說,我一直認為左轉(恕刪)


我覺得你是想噹他迴轉,但知道那裡可以迴轉,就故意用外側迴轉去噹他
以那路口設計他從外側迴轉一次就搞定,原車道迴轉要分好幾次
你覺得哪一種比較好,哪一種比較不會阻礙交通
virtualbay wrote:
先說,我一直認為左轉(恕刪)


就是擋到你幾秒鐘 你一秒幾十萬上下? 不爽去檢舉 浪費國家資源
在01靠邀 浪費大家時間

你從來沒在小巷子迴轉?
警察不開單是對的 以後像你這種挾怨報復檢舉的 才應該被開單!
好奇這種雙向單線道不去最外側轉,那你要怎麼轉?

只是他沒注意有沒有車,或是車流量太大了沒辦法。
像你這種亂舉發浪費資源的才需要被開單!
本來就可以,問題是在有沒有讓直行或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余若要這樣轉一定是在對方想突然踩油門都無法撞到的距離下。

有種就撞上去啊,看是誰的問題。
距離都20m以上了,這樣還要檢舉什麼?

外側迴轉也沒罰則,橫跨兩車道?
在路口就看到
還要加上喇叭聲維護自己的路權


路人39 wrote:
撇開沒有外側迴轉的法條不說
你不知道檢舉寫錯法條也是會被退件的嗎?
警察不會幫你判斷正確法條


我就是來告訴大家外側是可以迴轉的啊,免得大家跟我想的一樣

外側可以迴轉
外側可以迴轉
外側可以迴轉

這件不合理的事情居然是對的啊

你沒看到我選了其他,只有描述他的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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