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照外流!超討厭檢舉魔人,看到拳頭都硬了,贊成廢除7-1。

AllenTang3434 wrote:
應該沒錯呀民眾提供事(恕刪)

其實正規來說還是要經過一定的專業才能免除後續的認定(誤判的機率),就如你說的..檢舉違建...很多時候你怎知對方是不是違建?你有去查地籍圖?空拍圖?建築圖?還是覺得他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去檢舉?當然目前台灣政策是如此...所以造成公務員很多的業務量,但實際執行層面上並沒效率.......
別忘了...檢舉交通違規的政策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至於你說的亂丟垃圾...等..這不一樣,這個不需要法規上的判斷力吧?
檢舉這個行為本意是好的,只是現在風氣已經變歪,失去原本檢舉行為的真諦。

影響到他人,白目的行為被檢舉可以說是罪有應得,但一些無傷大雅根本不影響他人,甚至純粹為了檢舉而檢舉,自以為正義的就讓人不齒。

事實證明不是每個民眾都能夠明白『檢舉』這個行為的意義,所以最好的辦法應該廢除檢舉制度或是必須新增檢舉人的相關規定,不該放任這些檢舉魔人造成社會仇恨紛爭,擾民又不需付出任何代價
simonni wrote:
.....法條被廢就沒法高舉維護交通秩序大旗,檢舉樂趣
沒了不出來叫個 2聲怎行呢!...(恕刪)


我叫破喉嚨囉!

再叫一次

支持廢7-1,無限期支持廢7-1

不是限縮喔,不是裁量權喔!

是..........廢7-1............
同樣是考取駕照的,
為什麼檢舉達人知道你違規魔人哪裡違規?
難道是你們這些違規成性的駕駛人不懂駕駛規範,駕照是用雞腿換的?
乾脆拆撤警察好了,這樣樓主就不怕違規被檢舉了!
廢除之後

前後左右看看沒警察
各種闖紅燈 違規停車
rickie.yang wrote:
一個晚上要送遍一整個(恕刪)

扣除信仰伊斯蘭教、印度教、佛教等的小朋友後,聖誕老人會拜訪的大約只剩3億人,以每家平均有3.5個小朋友來說,相當於8570萬個家庭。

因為有時差和換日線的緣故,聖誕老人實際能工作的時間約為31個小時,等於分送禮物到每一家的時間只有767.9分之1秒;如果將這些家庭平均分散於地表,它們之間的距離約是1.4公里,意思是聖誕老人光一個平安夜就需移動1.2億公里之多,若要在31小時內跑完,秒速必須達到每秒1040公里才行。

接著來看重量,以每份禮物為1公斤來計算,總重量為30萬噸,然而一般馴鹿大約能負重拖行130公斤的物品,等於需要230萬隻馴鹿才能運送這些禮物,也就是說,馴鹿和禮物相加起來大概是87萬噸。在12月24日的夜晚,將會有重達87萬噸的物體以秒速1040公裡飛過地球上空,如果理論正確的話,會產生俗稱「音爆」的衝擊,存在這地球上大部分的東西都會被破壞殆盡,「換句話說,12月24日地球將會毀滅。」



原文網址: 聖誕節=地球毀滅?日節目分析超衝擊 網驚:小孩不能看 | ETtoday新奇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60828/764399.htm#ixzz6fMa0pM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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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縷之唸不鎖情關 wrote:
同樣是考取駕照的,為(恕刪)

很難說,也可能是吃教練的雞.........................腿換的
若遵守交通規則 何必怕被檢舉
有違規意圖 才會討厭檢舉魔人
放開那個女孩 ...
ryan00014875 wrote:
重點要問,請問這取證(恕刪)

我覺得是員警的制服設計不良,沒有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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