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魔人照外流!超討厭檢舉魔人,看到拳頭都硬了,贊成廢除7-1。



台北市88處安裝「科技執法」測速照相設備,光是今年1月到10月共開出39萬張罰單,其中某路段10個月內就開出2萬4735張罰單,罰鍰進帳約2968萬元,奪下2020年「超速取締王」冠軍寶座。
綜合媒體報導,台北市車輛行經固定式取締測速設備,若車速超過限速值10公里,就會被開單。其中冠軍是位在「環河北路三段、葫蘆街(往北)」路段,雖此路段限速為50公里,但10個月內仍開出2萬4735張罰單,累積罰鍰約2968萬元。
至於開單數量第二名至第五名,分別為第二、水源快速道路(往南),共2萬2346張罰單;第三、仰德大道二段29巷(往下山方向),共2萬1447張罰單;第四、市民大道與東寧路(西向東), 共1萬5545張罰單;第五,明水路325號前(北安國中前往東),共1萬1512張罰單。

以下就是廢除7-1後的檢舉達人
檢舉魔人照外流!超討厭檢舉魔人,看到拳頭都硬了,贊成廢除7-1。

明知有警方科技執法,還有這麼多人被開單,真是令人拳頭硬啦。
被開單的民眾要不要上本版靠杯一下?
道路設計、號誌不良、魔人道德標準太高....還有沒有更精彩的藉口?
聖誕節快到了,希望某網友在床頭掛個很大的襪子,讓聖誕老人完成你廢除7-1的願望。
也請你轉告聖誕老人,交通不要違規。
王簡莒 wrote:
讓聖誕老人完成你廢除7-1的願望。


廢除之後就會祥和了喔,

笑死我了,

只會虎爛不敢說實話。

如果王的標題是,廢除之後大家違規可以少繳很多罰單,還比較實在哩。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沒錢就不要違規拉
我建議廢除交通法規,想怎麼開就怎麼開,還不用繳罰單
想龜就龜,橫停在國到馬路中間下車看風景也不錯

號誌燈也趕快廢一廢,駕照也不用考了,如果笑果不錯可以連刑法、民法全都廢了

反正一堆d能兒有跟沒有一樣
KL0905 wrote:
沒錢就不要違規拉(恕刪)


這倒是實在
我都儘量騎腳踏車 🤣👍🏻
怎麼玩都不容易被抓 😛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與廢文及討戰文。黑名單只是在裝瞎懲罰自己而已 
使用高科技執法,檢舉數量一定會減少!

我以新北板橋區民生路2段新埔捷運出口為例,

109年10月未裝高科技取締違停設備,

我每個月在此定點約檢舉180~250件計程車違規臨停排班,

109年10月裝了之後,我11月此定點才檢舉20件計程車違停。

所以越來越多科技執法,是好事,

也是減少檢舉案的最佳方式。(廢除是匪類的思維,法治社會不會這樣做)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明明把各鄉里裝設的監視器用來取締違規就好了,還要去限制監視器的用途,再去花錢加裝新的監視器專門來做科技執法。
有些人想的不是怎麼解決違規的問題,而是想去解決檢舉的問題,才會一直在搞禁止跟廢止。
哈哈哈

"檢舉達人 vs 違規魔人" 誰對誰錯?

簡單的邏輯

違規行為,是被鼓勵的? 還是被嘉許的?
如果不是,哪來那麼多話?

違規行為,會不會造成他人不便? 會不會造成他人行車安全上的威脅?
如果會,哪來那麼多話?

結果,錯的人歇斯底里還振振有詞?
不外乎就是昭告世人,吾乃自私自利者是也?! 是這樣的邏輯吧?

成天只會扯甚麼 "檢舉的人自己難道都不會違規嗎" 這樣的歪理?
這樣可以把自己違規的行為正當化?

廢除檢舉制度倒是好的,警察該多富一些責任!
當警察抱怨檢具數量太多無法處理時,該檢討自己為何怠惰消極取締! 放任違規如此多?
警察不該有責任?
你不違規就不用擔心
如果常拿罰單 自己應該要檢討 不是檢討別人
看成贊成廢除7-11
差點就檢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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