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在南投縣水里台16線發生一起小貨車「殺人式超車」車禍,
貨車駕駛從內側車道跨越雙白線逼車,2秒就撞倒重機騎士,
騎士當場慘摔滾至內側車道,後方緊接駛至的遊覽車幾乎輾到他,
千鈞一髮騎士人倒退嚕退縮才躲過一劫。
南投警方說,小貨車顏姓司機(50歲)與曾姓重機騎士(20歲)雙方已在11月26日出席彰化縣田中鎮公所調解委員會,
最終以12萬元達成和解,包含修車及醫藥費等費用,並未對簿公堂。
小貨車駕駛警訊時聲稱是「不慎擦撞」,警方從影片列出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四條罪狀,開出四張罰單,
包括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最高處3600元;
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開罰900元到1800元;
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罰900元至1800元。
最嚴重的是任意逼車且不當變換車道,罰6000元到2萬4000元。
顏男最高將罰3萬1200元,此外駕照吊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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