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讓客戶被判過失傷害,也不願意多賠1元的第一產物保險

Mr ciprino wrote:
保險只針對車體理賠保險


不是喔,保險也有針對體傷理賠。但要依保單條列的標準和傷者的醫療單據計算出險的金額。

依此案,保險公司顯然計算的結果是一萬。

至於要求賠一加六萬的事主,可計算的醫療單據是多少嗎?
無法計算的精神賠償部分太抽象了,六萬這個數字是怎麼訂出來的呢?
要加保訴訟費他們就會付錢讓你請律師
至於判決出來他們會依據判決內容相對應賠償
197414 wrote:
很正常,每家保險公司...(恕刪)
前兩年小弟也遇到 我是選擇直接提告
逼當事人跟保險員出來調解 開到最後一庭時之前 即將破滅上法院
因為我知道我不可能比例太高
但保險公司就打心理戰 前面幾次都認為 他們的合理 因為有大數據
即使不合理 他們也會跟你玩梭哈 賭心理
期間我也很認真的做了功課一個多月 我相信自己花時間找的作業
所以我不為所動 就等開庭

沒想到在開庭前 私下保險公司打給我 跟我談價碼
談完付錢 收到後我就去撤告

所以你功課做足了沒 是否有信心 若有 怕什麼 跟他玩吧
樓主的文章內,
可以看出金額喬不隴的是「精神賠償」,
我想體傷、醫療、工資損失等等這些,若有單據,保險肯定賠,
「精神賠償」這種毫無單據的東西,保險公司當然能不賠就不賠。

樓主你倒是說說除了精神賠償之外,保險公司答應賠多少?
電光老騎士 wrote:
想要用過失傷害多凹一點,要直接找撞你的人!


什麼叫凹多一點 當你是當事人時 你會寧願不要受傷 也不要這些賠償
K4481 wrote:
什麼叫凹多一點 當你...(恕刪)


不會啊!我寧願受傷可以多凹一點餒!上次車禍對方就賠我35萬,保險公司再賠快30萬,剛好買台小車開真爽!
果然鍵盤車手一堆

車體險是保本車,若對造有責任,保險公司在給付本車損失後,再向對造行代位求償!

本案是肇事者完全肇事責任,受害人向肇事者求償,保險公司是基於第三人責任險範圍來協助調解,跟車體險有何關連?

台語說雞嘴鬥鴨嘴大概就是這樣吧



簡單講,就是民法184、193、195這幾項請求權,大概就只有精神慰撫金的差距⋯

一萬元是太低(輕傷大概就是一萬),但六萬也太高!

縫三針、加滑脫⋯行情二萬以內,車險理賠大概都OK!
CYH666 wrote:
無法計算的精神賠償部分太抽象了,六萬這個數字是怎麼訂出來的呢?(恕刪)


怎麼還有人在問這種問題?

基本就是開60天拘役的易科罰金額度去給對方砍呀!
yurue wrote:
3月中在高速公路上被...(恕刪)

沒有單據不可能要到賠償
這種你理想中的精神賠償
該施壓的對象不是保險公司而是肇事的車主
你要求的金額不算過份還算合理
他不想被告背過失傷害,就自己補足差額
刑事庭第一次開庭大部份還是會叫兩造回去談和解
yurue wrote:
3月中在高速公路上被後車追撞,車子全毀人也受傷(顏面受傷縫了3針+腰椎滑脫)。因為後車有投保第一產物保險,我便透過電話與第一產物保險談理賠,我要求的賠償金額與第一產物保險願意賠的金額有落差(顏面受傷縫了3針+腰椎滑脫的精神賠償,第一產物保險只願意賠1萬元)。我希望跟第一保的理賠人員碰面協商金額,但是他不願意見面協商,要我直接走法律程序,無奈只好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11/27開庭前先調解,調解委員希望對方多賠6萬元,讓我撤回過失傷害的告訴,第一產物保險人員,不願意多賠6萬元精神賠償,調解因此破局,它的客戶也因此要被判過失傷害罪。


以本人跟第一產物交手多次 本人覺得這間公司的理賠人員

真的很不專業 只會想幫公司省錢 確害的客戶要面對提告

同樣的富邦保險業 多半都能合理的讓雙方都能接受並和解

argument26 wrote:
不會啊!我寧願受傷可以多凹一點餒!上次車禍對方就賠我35萬,保險公司再賠快30萬,剛好買台小車開真爽!


是喔 希望下次你能一樣好運 還能在這回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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