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CCW wrote:
上來01就是為了找到(恕刪)
問題就出在交通部把大型重型機車視為四輪汽車。
既然擁有四輪汽車的便利性(直接左轉、行駛快速道路(雖然不能上國道......)),當然就要承擔四輪汽車的不便利性(不能鑽車、要停汽車停車格)。

不過,因為人民的守法能力不足,我個人是不支持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的。
就算開放了,我也不會騎上去。
為黨付出,絕不虧待。為民喉舌,絕不寬貸!
嗯,研讀了這樓,學習到不能同車道右側超車,原來如此。
最近開車,感覺到路上汽車就好像石頭,機車就像流水,水一直從石縫間過,要小心。
tigerleo wrote:
同車道右側超車,汽車可以這樣行駛嗎?原來又是一個紅牌當白牌騎的騎士,在汽車和機車權利間自動切換喔?


你有聽說過不能上國道的汽車嗎?拿法條玩人的時候就說紅牌是汽車是吧?你很愛吃自助餐對吧?

其實大哥看一下罰單也知道人家不是在玩右側超車這套嘛!況且瞭解超車「定義」的人就知道這項其實並不好檢舉的!你去google一下「何謂超車」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一項04款: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
但是這張罰單裡的照片怎麼看都不是多車道啊!樓主去申訴吧~

至於右側並行,違反了在多車道不依規定行駛?同車道並行之禁止有分左側右側嗎?管你哪一側,只要是同車道並行就吃罰單!但是,那是在國道才有的規定啊!平面多車道同車道本來就可以並行啊!大家上下班的日常是什麼光景啊?不記得了嗎?
退一萬步而言,就算不能單車道同車道並行,但從這罰單上有辦法看出這台重車跟它車並行了嗎?照片裡明明就只有一台機車啊!樓主去申訴吧!這罰單滿滿的瑕疵啊!
電光老騎士 wrote:
是哪條法規規定不違規的人才能檢舉?

所以魔人被罵雙標小人也是剛好而已
舉證有瑕疵成功應該就該罰該檢舉人10倍該張罰單啦...不是構成汙衊不是!
xboy200 wrote:
你有聽說過不能上國道(恕刪)
不雨 wrote:
舉證有瑕疵成功應該就該罰該檢舉人10倍該張罰單啦...不是構成汙衊不是!

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哦!
不雨 wrote:
舉證有瑕疵成功應該就(恕刪)


舉證瑕疵員警也不會開單,如果用偽造的證據讓員警誤信而開單,會有刑責。


看罰單照片左邊那張和右邊那張影像中央下方藍色光條時間軸大概差了二、三秒,拍攝車輛車速只有6KM的話,樓主重機車速大概也不超過10公里。要說6公里的在釣魚,那台10公里的大型重機騎邊邊慢慢嚕在抓泥鰍嗎?
c.c.0110 wrote:
看罰單照片左邊那張和...(恕刪)

當然是綠燈剛起步阿
個人猜測:

可能一:樓主從右側衝出,駕駛不知道樓主會不會左轉或靠到路中間而重踩煞車,這一停在影片上很明顯..........(我不是說樓主,但有時開車遇到明明旁邊就是水溝蓋,卻偏偏要從右邊那個小縫擠進來的摩托車就很討厭,左邊都快越過雙黃線了,右邊機車還一直貼上來...........)

可能二:對方檢舉右側超車,員警覺得沒那麼嚴重但畢竟是個檢舉,所以找條罰輕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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