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
被三寶撞了,果然檢舉對交通改善沒效果
如果每個開車的都有自己的車位,相對路邊停車格就能夠被充分的臨停使用
而想要停車的民眾就可以減少併排停車的狀況
另一方面,在該地區也能帶動人流,因為大家願意開車到那邊消費
反之
當每個人都是將公有停車位當自家的(這開放月租的政府也有問題)
而該地區大眾交通也不方便時
因為停車不便,就慢慢的沒人會想要去那邊消費
最後人流減少,商家賺不到錢
一個區塊也就沒落了
當然這不是絕對,不過多少還是會有影響的
畢竟現在一個家庭兩台車的比例非常高
大眾交通不方便還是很多人是開車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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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也是這道理
什麽叫重大違規?小違規不用被罰?
某車紅燈右轉結果導致正常行駛的車輛因為死角而撞傷撞死人
請問這是重大違規還是小違規?
正常行駛的車要不要賠償違規的傷者or死者金錢?時間?
換個角度想~主角是你,你願不願意?
事情沒發生大家都是嘴巴說說,真的遇到了才在那邊灰
何必呢?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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