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違規一直爽檢舉到手軟

為山九仞,就差這一張單了,這位撞樓主的,之前沒緣當面認識,以後就成重點對象了
junsport1983 wrote:
被三寶撞了,果然檢舉對交通改善沒效果
bradia wrote:
為山九仞


車禍的影片已經拿給交通隊警員了,交給警員開單吧。
努力檢舉就對了
junsport1983 wrote:
你口中說的檢舉魔人是(恕刪)
你當你的停車位跟著你車子跑?
這是一個循環的道理

如果每個開車的都有自己的車位,相對路邊停車格就能夠被充分的臨停使用
而想要停車的民眾就可以減少併排停車的狀況
另一方面,在該地區也能帶動人流,因為大家願意開車到那邊消費
反之
當每個人都是將公有停車位當自家的(這開放月租的政府也有問題)
而該地區大眾交通也不方便時
因為停車不便,就慢慢的沒人會想要去那邊消費
最後人流減少,商家賺不到錢
一個區塊也就沒落了

當然這不是絕對,不過多少還是會有影響的
畢竟現在一個家庭兩台車的比例非常高
大眾交通不方便還是很多人是開車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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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也是這道理
什麽叫重大違規?小違規不用被罰?
某車紅燈右轉結果導致正常行駛的車輛因為死角而撞傷撞死人
請問這是重大違規還是小違規?
正常行駛的車要不要賠償違規的傷者or死者金錢?時間?
換個角度想~主角是你,你願不願意?

事情沒發生大家都是嘴巴說說,真的遇到了才在那邊灰
何必呢?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VT-Marco wrote:
這是一個循環的道理如(恕刪)


闖紅燈重大違規嗎?
橫向綠燈都沒車我闖過去妨礙誰了?造成事故嗎?

在違魔眼中是沒重大違規的,都不應該開單,所以才要廢除7-1,社會就祥和了
ryan00014875 wrote:
闖紅燈重大違規嗎?橫(恕刪)


遇到有些理直氣壯的重大違規者
還可能覺得自己沒錯呢
Sweet Macaron wrote:
遇到有些理直氣壯的重(恕刪)


台灣人的臉皮啊!
王簡莒 wrote:
台灣人的臉皮啊!(恕刪)


我稱為台灣人的劣根性
至從上個月,廢除王出現後,
6個直轄市的民眾上傳檢舉數量幾乎天天都增加


11月中旬後也好多人私我要開始檢舉交通違規,

感謝王,謝謝有神喔!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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