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貼的是判決,判決是單獨各個法官所作出的裁判 判例是多數法官所認定的結論,你去行政法院,法官不代表就要依這個判決免責你的罰單,不同法官有不同的見解,但是你跨兩車道行駛是事實,你要翻盤只能自己去行政法院了,申訴也沒用。對於快接近路口大多都畫雙白實線是為了要預防車輛快接近路口時,忽然變換車道,而這個判決,法官只是站在人民的角度去看,如果交通局標誌標線設置完善的話,法官也許就不會這樣判了。
isnice55 wrote:雙線道,在紅綠燈口地(恕刪) 跨越雙白線就是違規啊?被檢舉到了而已就算地上沒有標線,有雙白線,跨越就是違規,如此簡單前車有打左轉燈,你就要提前換車道因為對方已經警示你我要在這個車道轉彎不然你就是乖乖地等他轉過以後再通行
isnice55 wrote:雙線道,在紅綠燈口地(恕刪) 基本上,01上面大都是嘴炮型的守法好國民,嘴巴說一套,身體做的是另一套10個說你錯的,9個自已都這樣幹~~~另1個死了(意外每天都在發生),所以幹不了
你貼的判決是前方車輛停在車道上並未說明是否有打左轉方向燈這時候後方車輛無從判斷前車狀況只好跨越雙白線你的情形是前方車輛有打左轉燈這時候你只能乖乖在後面等前面車左轉完或是右邊車道沒車再切我猜你應該是往右切的時候擋到別的車讓右邊車道的不爽才會檢舉你不然如果右邊車道沒車的話怎麼檢舉你
這個是經常會遇到的狀況,如果遇到前車非常膽小又技術差,停在路口前很久,一點也沒有空間可以避開雙白線,只好乖乖跟著等,等不及就跨線繞過的人很多。看過非常多的人跨雙黃線繞開前車繼續前進,我自己也這樣做過, 如果運氣不好遇到後面跟車的是檢舉魔人就乖乖繳罰單,最可惡的是那種自己也跟著前車誇雙白線閃過去,還檢舉前車的俗辣岳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