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覺得警方的裁決不公對自己不利,建議還是花個3000元送事故鑑定吧
至於有關事故鑑定詳情,請上監理網自行查詢了解
https://www.mvdis.gov.tw/
話說回來此案你受傷了,確實在談和解上你應該比較有利
我的理解上,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很少有完全歸於其中一方的
也就是說,很大機會雙方各佔一定百分比,
這時人受傷的一方,就有機會可以控告另一方的過失傷害,
這樣對方就要吃上刑法了,因此對方應該會盡力與你和解
可參考此文->車禍過失傷害的「無認識過失」責任問題
我不是專家,只就個人認知給你參考
如果有錯,再請版上專家指正與補充
僅提供個人經驗做後續處理的參考.
1.路權決定肇事責任比例...
(現在應該沒有所謂的幾成肇責比例判定,但是保險公司通常只看這個)
2.有受傷,代表你不只是財損,調解委員會上,你就相對不會太弱勢
(驗傷單很重要)
3.若是你的肇事責任比較大,保險公司就是認定你為7成,(不要被誤導成你是9成)
後續若有強制險以外的賠償,都只有3成的比例 (當然你若是全肇責...你就沒啥好說了)
4.強制險只賠體傷...額外的要看對方的車險怎麼保
(記得保留所有相關單據,調解委員會上要拿得出來)
5.不管誰有理,誰理虧,雙方處理態度很重要... 不是肇責小就可以說話大聲,不是肇責大就活該認賠!
雙方若能和平處理最好,畢竟談不攏上法院前,都會要求你們上調解委員會調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