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下班的時候開車要回家,路上主管打電話來,索性把車往旁邊臨停接電話,車子未熄火人在車上,我車是停在白線上(畢竟不是真的要停車,只是停下來講電話,邊開車邊講電話怕危險)我停的地方白線內很多車子停在那邊(一整排的那種)我因為是接個電話而已,所以剛好壓在白線上)這時有一台摩托車往我車側身撞(我是靜止狀態),導致我後輪爆胎以及左後照鏡斷掉(車身也有一些刮痕)然後機車車主沒摔車看起來也沒什麼事情,有報警,警察來幫他做筆錄的時候,我正在處理輪胎(畢竟還要從桃園開回台北)然後換我做筆錄的時候對方已離開,警察說對方機車有保險,會在跟我聯絡,想請問這樣我修車費用可以跟他求償嗎?肇事責任上我會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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