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這種人就是賤!---(恕刪) 我對我之前的言行,向拍攝者說聲;對不起,我誤會你了。今日看到另外一篇文章的照片,是從檢舉者拍的影片中擷取出來的,拍攝者的前方有一台遊覽車,證明拍攝者並非故意以29km/h行駛,是被檢舉者即此樓樓主耐不住性子,違規超越拍攝者及遊覽車,因此被檢舉。我不該單純從樓主片面的言詞而被煽動,下次我會更謹言慎行。
Kang-Wei Tzou wrote:我對我之前的言行,向(恕刪) 「知恥近乎勇」,您也不容易了。相信,原拍攝者ggyyblue 大大,大人有大量。不然,若真要吉起來,「一字千金」,少不了。奉勸年輕朋友們,非當事者,網路留言多謹慎(扣執兩端意見,中庸而談),切莫「移客就主」,徒增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