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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遇過在平交道剛起步就噹、噹、噹、噹

車開到平交道,踩煞車煞到車都完全靜止在原地了,然後「停、看、聽」都完成了,確認沒有火車

因已確認過沒火車,這時打算要通過了,腳在油門上一踩,就在踩下油門瞬間「噹、噹、噹、噹」響起

根本沒有任何預警,一般的煞車動作一定是漸進式的,例如遠遠的就看到平交道閃紅燈一定都是有所準備的煞車,而這種狀況就在平交道前停看聽完成剛起步的瞬間突然「噹、噹、噹、噹」,若要煞車就只能快速重重的急踩煞車踏板而且可能還會有滑行距離,若要快速通過但因為先前已煞停來做停看聽,車輛是從低速開始起步,加速較慢的車可能高機率被對面柵欄攔下,若比較倒楣被關在裡面絕對會被判定「硬闖」而被重罰終身吊銷駕照+刑事罪責等等

感覺就很不公平,平交道根本沒有預警黃燈,即使乖乖煞車煞到停住完成停看聽,但在起步瞬間遇到「噹、噹、噹、噹」時若稍微猶豫「停下」還是「通過」可能就高機率會被關在裡面(想停下但急煞車可能有滑行距離還有自排車本身是會向前滑動的,怕車頭剛好在平交道內;想通過但車輛是從低速起步加速,怕可能加速不夠力來不及),而這樣跟「故意搶快硬闖」的情節事實上差很多,但出事一樣絕對被判定「硬闖」

而且若被關在裡面,台鐵應該加強宣導踩油門撞斷柵欄撞過去,機器壞了總比人員傷亡好,而非重罰撞斷柵欄者

大家有遇過在平交道剛起步就噹、噹、噹、噹的嗎
文章關鍵字
樂觀樂觀 wrote:
車開到平交道,踩煞車(恕刪)

從噹、噹、噹、噹到柵欄開始動至少有好幾秒
就算車是用推的也是有機會安全通過
其實如果遇到這種情境"剛起步就噹噹噹",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踩油門衝過去,因為起步瞬間放開煞車時自排車就會自動向前蠕動,這時無預警下突然急踩煞車一定會有滑行距離,而且車內的人會感受到強烈的慣性力,急煞後萬一車頭還是滑進柵欄內也是出事

所以通常大部分的人都是衝過去,但若比較倒楣的或是遲疑了一下而被柵欄攔住,或是緊急煞車後車頭仍滑進柵欄,這時強烈建議台鐵應該加強宣導踩油門撞斷柵欄撞出去,機器壞了再修就好,總比人員傷亡好,而且不該一概的都判定「硬闖重罰」
樂觀樂觀 wrote:
其實如果遇到這種情境(恕刪)

這種情況要過去也是只能第一輛過去
後面的本來就要煞停,不然你設定的「停、看、聽」前提就不成立
以上
以前高雄還沒地下化前就一天到晚發生這種事
正常來說,只要柵欄沒全放到底,趕快衝就對了
就算有違規疑慮(借用對向車道脫離平交道)
也總比傻傻得被火車撞來得好
P.S:住美術館周邊的應該懂那感覺

不過之前有很多次事故
反而是柵欄都已經放到底還硬闖被撞的
搞得很多平交道都要派人在現場盯
樂觀樂觀 wrote:
車開到平交道,踩煞車...(恕刪)

只想說現在停看聽沒用了
新的電車都很安靜
聽到聲音都已經來到你面前了
IceLunar wrote:
只想說現在停看聽沒用(恕刪)

藉口而已
前面2項有做基本上就不太可能A到
看到這個標題,腦海中不禁浮現一則...

有一個女孩抱怨他沒有一雙好看的鞋子
另一位告訴他,不要抱怨,因為他沒有腳


我住在埔里,這裡連火車都沒有,所以....
IceLunar wrote:
只想說現在停看聽沒用了
(恕刪)

現在的"聽"指的又不是聽火車的聲音,而是指聽平交道號誌的警示聲。很多年以前火車經過經過平交道時會鳴笛,後來因為製造噪音就取消了,只有必要時才會鳴笛。
鐵路電氣化都幾十年了,火車運行的聲音早就變低很多了,過平交道是要怎麼聽火車的聲音。
你看到平交道上劃的網狀格線嗎??...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3條:「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也就是說...理論上應該一輛車經過網狀格線+平交道...另一輛車才能接著過...而不是一輛跟著一輛過,沒有緩衝空間!!

認真的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平交道範圍含黃色網狀線,在此超、迴、倒車或臨停、停車,一旦被警方舉發將被開罰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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