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車佔用超車道,還不讓道,直接檢舉就好,不用跟他說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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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車無故不避讓也會觸法,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5款「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依法處罰1200-2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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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454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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