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特 wrote:沒有後方影像, 無...(恕刪) 影片很清楚外側有公車,所以我跟機車都往內側切...過公車後我就切到外側,所以相對位置我已經是前車機車事後車重點是,我的方向燈都沒熄(影片中有方向燈的聲音)
嚴格說來這叫同車道超車,不叫右側超車吧。政府花了30年的時間教育機車騎士靠右騎,因為內側畫上禁行機車是要給汽車專用的,教育騎士們損害到汽車行的權益就罰你錢,但是汽車靠到外側車道是你應該要讓,結果當然就是這樣啦!
島政府花了20、30年製造車種歧視,到處洗腦,才有今天這種局面。你不支持道路平權,全面不分車種重新考照那你就沒資格抱怨這種事那台摩托車只要比你早切回外側車道,他就是直行車,沒有甚麼誰前面誰後面的問題,你沒資格要求他讓道,更遑論打著無敵方向燈在那逼而且你也沒後鏡頭,就憑你講,誰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