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常見的就這兩台kic...(恕刪) 其實很多都已經不需再原廠背書就可以徹單了,因為掛牌時會有外觀燈具登記,不是你想像的去找人改電路的啦,現下很多新車日行燈確實是裝在霧燈旁或做成霧燈光圈的,可能你送了件後還真沒辦法開出罰單的喔!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全國法規資料庫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PDF第6和第7頁第三大類(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第四項"(四)汽車晝行燈(daytime running lamp):1.燈具照明面內側間隔應為六十公分以上(但車寬在一百三十公分以下者,則其間隔應在四十公分以上);上緣應在一點五公尺以下,下緣應在零點二五公尺以上。2.顏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左右對稱裝設。3.利用近光燈以光度切換達成者:同近光燈之規定,但使用遠光燈以光度切換達成者,燈具基準中心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應在零點九公尺以下。"和第六項"(六)霧燈(fog lamp):1.前霧燈盞數應為二盞,左右對稱裝設;後霧燈得為一盞或二盞。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3.前霧燈之照明面上緣不得高於近光燈之照明面上緣。4.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或車寬燈或尾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裝置前霧燈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5.後霧燈基準中心與煞 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一公尺。"
檢舉達人上路怎麼看到什麼通通都很危險沒打方向燈 危險開日行燈 也危險開霧燈 也很危險看到紅線臨停 超級危險建議檢舉達人還是別開車出門好了............ 台灣日常駕駛行為.. 我實在不覺得哪裡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