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狗,第三責任險財損賠不賠?

huangy wrote:
不管用什麼方法解決,...(恕刪)

胡說八道
有什麼惡業也是沒看好的主人承擔
以後遇到這種不綁繩子丟在路上, 看起來不像流浪狗的
狠一點就直接送去動物收容所.


動物保護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條
 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前項寵物有身分標識者,應儘速通知飼主認領;經通知逾七日未認領或無身分標識者,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不綁繩子又放出來晃, 我哪知道我撞到的是流浪狗還是家犬???

法律只保護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人,台灣的法律只能從這種地方來解決問題

飼主就保佑自己記得有幫自己的"愛"犬安裝晶片 (基本上我不認為這種養狗然後丟著跑的有甚麼愛心可言)
Spiderx0521 wrote:
刑法的肇事逃逸已知...(恕刪)


笑死
自己都說人了
狗是人嗎??

不繫繩就是垃圾主人
害死自己的狗
特定時間放狗出門遊蕩 溜狗不繫繩的,90%以上是讓狗出來大便卻不想負責清理的自私垃圾

汐止原興廣場.金龍湖一帶很多這種垃圾! 騎著機車帶狗來故意不繫繩放任到處跑假裝在溜狗

一看到狗要大便就趕緊把頭撇過去 快步離開或是滑手機 算好時間就喊狗回來帶上車走人

跟這類垃圾講道理是沒有用的 不如多收集相關資料嗆不賠 不然就直接上法院!

kobebeef wrote:
.那我也領養一堆野狗全植入晶片後丟在馬路上養
在家躺著等錢入帳好了(恕刪)


真的有哦,很多大學一些畜生社,放養狗說校犬,狗咬人的時候裝死,車子撞到狗直接網路公審要錢,超級噁心。
我也覺得飼主沒管好自己的狗,怨不得別人,放狗在街上亂跑,就要有心裡準備,我覺得樓主根本站得住腳,不用太理他們,反而要他們付精神賠償勒,誰願意開車壓死一隻動物...
Prada1024 wrote:
星期六凌晨 00:5...(恕刪)
撞死動物沒有刑責

更不會有啥肇事逃逸問題

頂多對方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他的狗沒繫繩 在路上亂跑 飼主責任比較大

道義上包個小紅包已經足夠

如果不接受 就讓他告 他的責任比較大

你可能不用賠一毛錢 還能要求你的車損


ForLucky wrote:
另外狗也肇事逃逸,...(恕刪)


噗!!

肥仔貓 wrote:
16000的費用付...(恕刪)

沒和它們要錢壓驚就不錯了,
還要1.6w?
你可以主張

主因確定是因為被你輾過而重傷致死

搞不好狗起身離開的這段期間

又有被其他車輛給撞到或輾過

再來可以反問飼主

當時人咧...

為何不綁繩或牽繩

如果狗亂跑害機車或自行車受傷怎麼辦

最後

兩個選擇
第一
1.車主出火化費用,算是道義責任
2.飼主自行吸收急救費用,算是飼主自己花錢買教訓

第二
就走法院或保險公司
看法院或保險公司,怎麼賠就怎麼賠
因為你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裡面包含財損
寵物在保險上算是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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