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死狗,第三責任險財損賠不賠?

星期六凌晨 00:50 開車回家轉彎時撞死了一隻柴犬(事後才知道他是柴犬)
監視器畫面如下:


事發經過如下
以下都是以右上角監視器的時間為準,非影片的秒數時間

00:48:50 看到這隻無主人在旁無牽繩的狗狗在逛街. 事後才直到狗主人住在監視器內直行到底那台白車子那條巷子
00:50:25 第一台汽車經過沒事
00:50:40 我的休旅車經過, 該處為上坡右轉彎. 高底盤的休旅車根本看不到小型犬. 前輪閃過去了. 但轉彎的左後輪閃不過去直接輾過. 深夜時間我以為是壓到流浪貓. 誰會想到有人會半夜放狗出來趴趴走? 因為社區巷弄狹小就想說先左轉回停車場把車停好再回來找屍體看要如何處理
00:52:40 非常神奇的狗自己站起來走掉了
00:55:30 我騎車子從停車場回來找動物屍體
00:56:20 因為沒看到屍體加上身上很多東西就先騎回家放東西

PS. 從停車場騎出來的時候我是有看到那隻柴犬在旁邊走路的. 誰會想到那隻走路的狗是剛剛被我輾過的那隻

下面這段影片是我第二度騎機車回現場找屍體的影片
因為巷弄很暗.我用機車大燈照明.我老婆蹲下來找汽車底下是否有動物



接下來就是早上七點管理員打來說我昨天撞到的是一隻狗.狗主人已經把狗送急救
當下我睡意全消. 早上9點多我就去管理室看監視器畫面
看完也是一肚子火
整整有差不多15分鐘的時間完全看不到有狗主人在現場
然後狗自己走回家狗主人才發現狗被撞了緊急送醫急救
當然當天下午狗還是走了
我中午有先打給主人
女主人只是表示狗還在急救他暫時無心情講電話
我只好先掛電話
下午直接警察打來請我到管理室說狗主也在請我過來協調
當下我就知道只是要來討錢的

中間溝通當然不太愉快
我表示我出火化喪葬費用
但對方不接受但也不說他們想怎樣
狗主完全不認為他們人沒在旁邊沒綁繩有甚麼問題(嘴巴沒明說,但態度讓我這樣認為)
狗主只說他每次都會綁繩只是剛好當晚她老公開門狗奪門衝出去
他們也有出來找狗(當下監視器內完全沒看到有人出來找狗)

最後晚上到派出所做筆錄的時候終於才知道對方要我出急救的費用16000
反正我也不想跟它們爭論了
我只說我回去討論一下要如何處理再回復他

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請問像這種案子可以請保險公司處理嗎?
保險公司會理賠嗎?

還有對方一直說我當下沒有下車查看沒有把狗送去醫院
一直緊咬這一點
我表示因為道路狹小
我只能先把車停回停車場,再回來找屍體(我不認為被1600KG的休旅車壓過去可以爬得起來)
警察也表示他從沒看過狗被輾過能站起來走回家的
況且我還回來二次找屍體
請問我沒有當下馬上下車會有肇事逃逸的責任嗎?



4/23 更新
謝謝大家各方意見
統一做個回復
順便更新在第一樓

1. 車子沒有受損也沒有血跡. 非常神奇的是那隻狗完全沒有流血. 地上也沒血跡. 所以沒有修車洗車的問題
只是我心裡真的有一層陰影.這幾天開車回社區我都很擔心會不會又有狗跑出來. 加上本社區這種遛狗不綁繩的一堆. 還很多小型狗. 休旅車死角大真的很不容易看到這些小型犬

2. 已經請保險公司處理. 如有最新消息在跟大家報告. 七年來第一次使用第三責任險不是賠人也不是賠車. 竟然是賠狗
不過不要賠人還是比較好

3. 有鄉民提到 撞到狗卻未做出適當處置,可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因為社區道路是私人道路(等同於停車場), 所以警方只做紀錄沒有報案三聯單. 因為不是法定道路所以警方也無權開罰單

4. 動保法的部分.暫時先讓保險公司處理,我們家也是愛動物的家庭. 知道對方已經很難過了. 暫時不會去檢舉這部分. 除非事後會弄到上法院. 那我就不會放過他. 你要弄到那麼難看. 那就通通依法處理
因為網路上我有看到動保法雙方都開罰. 開罰飼主為綁繩. 開罰汽車駕駛致狗受傷死亡甚麼的. 反正先給保險公司看怎麼處理
我不想去搞對方搞到自己也有可能被罰錢. 政府最近正缺錢啊.

5. 請不要在板上提那些造業論述甚麼的. 我會把影片留到我往生的. 萬一有一天到了下面發生跟與神同行劇情內的事情. 我被陰間的檢察官提起撞死狗的事. 我會找位陰間的律師. 把影片提出來是因為狗主人未善盡看管的責任才導致車禍的發生. 當然陰間的判官如果不認同我也認了. 我承擔

6. 本來是不想出險的. 因為我不知撞到狗有沒有辦法理賠. 所以第一次在警衛室會同警方調解時. 我就說我來負擔火化的費用. 但對方馬上表明不用我付.他們要自己付. 事後才知道他們是想要我付擔及就費用1.6w. 老實說如果對方厚道一點. 喪葬費4000 + 急救16000合計2萬. 他有點誠意說他們讓狗跑出來也有責任,還是說我們一人一半. 或許我想省事就答應了. 但這種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只願意負擔4000. 要別人承擔16000的事. 我可不接受



文章關鍵字
豬仔高速公路上逛 撞到也有賠?

個案四:一隻重達1百多公斤的豬,在高速公路上意外被摔出運豬車,然後開始在高速的車陣中逛大街,展開牠的冒險之旅,最後被國道警察捕獲,但該豬身上卻有多處骨折,並有腦震盪現象。

撞到在高速公車上逛大街的豬,怎麼辦?

沙克興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是針對受害「人」的保險設計,所以對於豬隻或其他動物都是不予理賠的。不過,如果撞到豬隻的車主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財損部份,在有肇事責任的前提下,保險公司會針對相關財物,參照市價進行損害賠償。除了大豬逛國道的情形外,駕駛人撞到貓、狗之類的寵物也時有所聞,這時車主若被要求賠償,在有過失責任的前提下(若寵物的主人有盡到民法規定的善良管理人責任時,例如走在行人專用道上、有替寵物繫鍊子等),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是有理賠責任的。
節錄自現代保險新聞網
文/游子瑩 | 2006.06.01 (月刊)
小幹幹5427 wrote:
豬仔高速公路上逛 ...(恕刪)


謝謝
代表這個案子保險公司可能不賠的
因為對方沒在旁陪同也沒上牽繩

我不想再跟對方吵了
沒有交集
萬一保險公司不賠只能請對方法院提告了
我沒有當下立刻下車這樣應該不會有甚麼責任吧?
我個人覺得我已經二次回來尋找屍體了
也不能說我不負責任吧

反倒是主人
監視器內完全看不到他的身影
我覺得她說不小心跑出來只是推託之詞
應該是慣犯讓狗自己出去大小便的那種
事後才知道這隻花了16000急救的狗
已經16歲高齡了
我家也有一隻17歲白內障眼瞎的老狗
我們每天都用繩子帶出門遛狗
隨身帶一瓶水壺用來沖淡他的尿尿
這些放任狗在外面走的主人真的太可惡了
我現在開車回社區都有陰影
學到寶貴教訓了

1. 半夜路上流浪的貓狗可能是有主的 深更半夜是"放養"時間

2. 撞到動物還是報警找人處理比較好 (不管是不是真的流浪狗)

3. 台灣不負責任的狗主還真多 半夜馬路難道沒車嗎?

4. 台灣馬路上還真的到處都是監視器!?


ace ventura wrote:
學到寶貴教訓了

1. 半夜路上流浪的貓狗可能是有主的 深更半夜是"放養"時間

2. 撞到動物還是報警找人處理比較好 (不管是不是真的流浪狗)

3. 台灣不負責任的狗主還真多 半夜馬路難道沒車嗎?

4. 台灣馬路上還真的到處都是監視器!?
...(恕刪)


1. 真的超多的. 我半夜撞到動物我第一直覺就是撞到流浪貓
因為只有流浪貓會半夜出沒. 很少有狗半夜趴趴走的

2. 問題是本案的狗自己走回家了. 連屍體都沒有該怎麼報案?

3. 因為這是我們社區內的道路雖然有車但不像外面馬路有外來車. 都是社區內住戶的車
我想狗主人應該也是這樣想才放他自己出來大小便的. 我不認為他是真的不小心讓狗跑出來的說法
我家也有一隻老狗. 門開者不關他都走不出去了. 年輕的狗才有可能那種奪門而出的活動力吧

4. 因為是社區道路所以社區管委會裝了很多監視器
還好有這些監視器證明我二度回現場找屍體
不是撞了就回家睡覺的
寵物屬於財損 有保第三者責任險 可以出險
這我有問過 您可以問你的保司 主要要有報警 保司不賠就表示你無責任啊 … 無責任要告讓他去告啊 … 無責檢查官會起訴?就算起訴判刑還是保司賠償財損
刑法的肇事逃逸
已知有造成受害人死傷
還把車子開走就是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下列處置:
四、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
,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
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五、通知警察機關。但無人受傷或死亡且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不在此
限。

以上不同之處在於道管條例的肇事逃逸,不須有死傷結果發生。只有車體摩擦或毀損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其實你當下應該停車查看報警,拍照後將車輛移置路邊避免妨礙交通
因你當下已知有碾壓到動物並非不知道有肇事情況

總之,車先開離現場,你就輸一半了...
這是我自己想的
需要報有報案紀錄
可能需要對方無過失才會全賠
對方有過失的情況下
頂多就是意思意思而已
像這種沒繫狗繩的不賠也是合理
反正不管報案或是上法院
對方都會先收到罰單
記得先備份監視器畫面

q90381903815619 wrote:
寵物屬於財損 有保...(恕刪)


有報警做筆錄
但我們社區跟停車場一樣
是屬於私人道路空間
所以沒有三聯單
但警方還是有紀錄的
我上網查過私人道路第三人責任險也是會賠
警察說把她的電話跟名字提供給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會跟他調報案紀錄

剩下就看保險公司賠不賠了

開車幾十年了第一次碰到這種倒楣的事

事後警察調閱行車紀錄器的畫面

狗的頭有短暫不到一秒鐘出現在引擎蓋的邊邊一閃而過

警察也說根本沒有時間反應

而且行車紀錄器事放在照後鏡後方較高的位子

我駕駛坐在左邊又比較低的位子

我個人事完全看不到那隻狗
Spiderx0521 wrote:
刑法的肇事逃逸
已知有造成受害人死傷
還把車子開走就是肇事逃逸...(恕刪)


謝謝
我剛剛上網爬了一下文
我的案子因為對象不是"人"
所以跟刑法的肇事逃逸無關

這點倒是鬆了一口氣

另外你說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最多就是領罰單
但是好像因為我們社區道路不是馬路
是屬於私人土地
所以也不適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
所以目前警察也未開罰單
有道警局做筆錄
但沒有報案三聯單
因為不是馬路 (警察說的)
只有筆錄跟現場圖

不過依據你的說法
是否半夜不知道壓到是否有主人的動物
我都要報警?
那高速公路撞到狗的要冒險停在路肩報警等警察?
那改天不小心壓到老鼠是否也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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