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無照+超速,為什麼還要上路換現金?

個人主見:
"有無駕照"應該是追究責任的最高優先權,
其次是"酒駕"為第2追究責任的最高優先權
第3才是道權優先權(直行車優先...綠燈優先..等等)

大家討論的卻是以"道路使用優先權"為判肇責最高優先條件

今天"法律層級"卻輸給"道路交通規則" (法律規定的很重要,很重要,(我不講3遍,聰明的就懂)
也就是法律明文規定無照不能駕車,酒駕不能駕車(大家應痛恨的),卻輸給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那大家就不用考駕照了,因無照駕駛不是肇責主因,
那大家可以繼續酒駕了,因酒駕不是肇責主因,

如果雙方都有駕照,且為無酒駕的事實,那樓主被判7成責任就比較公平(為禮讓直行車),甚至全責也心服口服

酒駕被吊銷駕照還繼續上路的相信還是不少
看很多汽車酒駕肇事撞死人的
都是駕照早被吊銷還是繼續上路
烈燄赤子 wrote:
我太太開車跟機車騎...(恕刪)


我覺得你真的很有趣

影片看得很清楚

人家機車是直行車本來 就是你太太要理讓

而且人家很明顯車速快 你硬轉一定會撞上

這是技術問題~

這跟對方酒駕無關

不要模糊焦點~~

影片再看一次
嗯……機車是車速快
但轉彎車……我看也沒注意對向來車
轉彎時如果多注意對向來車
相信也能發現對向衝過來的騎士
像這種路口轉彎別一氣呵成
轉到時候順便注意對向多一分保障
檔車新手 wrote:
個人主見:
"有無駕...(恕刪)

酒駕不能開車是沒錯,但是在馬路上你轉彎時看到對向有直行車接近,請問你當下看得出來對方是酒駕或無照嗎?假如你看不出來還硬轉,導致你撞對方或者對方撞你,又或者因你硬轉導致連環車禍,那責任歸屬是其中之一酒駕者,還是硬轉的轉彎車?

檔車新手 wrote:
個人主見:'有無駕...(恕刪)

非常同意!
無照根本就不該開騎車上路.
酒後就不該開騎車上路.
個人認為以上絕對是事故發生的優先起因,
所以至少要負50%以上的肇責.

frogghoul wrote:
酒駕不能開車是沒錯,但是在馬路上你轉彎時看到對向有直行車接近,請問你當下看得出來對方是酒駕或無照嗎?假如你看不出來還硬轉,導致你撞對方或者對方撞你,又或者因你硬轉導致連環車禍,那責任歸屬是其中之一酒駕者,還是硬轉的轉彎車?


路權是由人規定出來的,是否"公平"只是其中一項考量,比如走在班馬線上的闖紅燈行人,他先闖了紅燈為何責任在我? 不公平,但我們還是"規定"行人就是優先,因為我們認為以單一事件看也許不是公平,但整體來說這種行人最大的思維可以引導社會往一個更安全的方向前進

同樣的,若我們都已經如此痛恨酒駕、痛恨無照,為什麼不能規定酒駕、無照一律全責呢,也許在單一事件來看並不公平,但這種思維下若整體社會能更加強酒駕、無照就是別開車的想法,我認為是值得的
酒駕本來就不應該
但交通事故本來就是看肇事因素去判斷

如果要用酒駕開車騎車單純去劃分肇則較大
那麼開車不專心(無酒駕)或故意衝撞

然後被撞的(無肇則但酒測有酒精反應)要說肇則大?

這影片很明顯沒讓對向車無誤
對方是酒駕沒錯,但汽車駕駛本身真是無法避險?




RX78NT12003 wrote:
酒駕本來就不應該但...(恕刪)


當下的影片

機車只是直開而已.

有喝酒是事後驗出

兩碼事情~

樓主一開始專注酒駕事件 卻不提自己太太開車的認知跟技術



果然還是要有證據才有真像

Arch.Gabriel wrote:



路權是由人規定...(恕刪)

汽車撞上闖紅燈的行人,汽車必須付全責那應該只有臺灣,在美國是行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剛剛說了,你沒法從外表看出誰酒駕,那你不就是應該先遵守交通規則禮讓直行車,不能因自己違規就扯到別人先違規上路就要對方付肇事責任,若照你所說的,那我是不是能不遵守交通規則,每次違反交通規則都去賭對方是不是酒駕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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