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酒駕不能開車是沒錯,但是在馬路上你轉彎時看到對向有直行車接近,請問你當下看得出來對方是酒駕或無照嗎?假如你看不出來還硬轉,導致你撞對方或者對方撞你,又或者因你硬轉導致連環車禍,那責任歸屬是其中之一酒駕者,還是硬轉的轉彎車?
路權是由人規定出來的,是否"公平"只是其中一項考量,比如走在班馬線上的闖紅燈行人,他先闖了紅燈為何責任在我? 不公平,但我們還是"規定"行人就是優先,因為我們認為以單一事件看也許不是公平,但整體來說這種行人最大的思維可以引導社會往一個更安全的方向前進
同樣的,若我們都已經如此痛恨酒駕、痛恨無照,為什麼不能規定酒駕、無照一律全責呢,也許在單一事件來看並不公平,但這種思維下若整體社會能更加強酒駕、無照就是別開車的想法,我認為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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